市民购物时应该擦亮眼睛

春节即将来临,一年的消费高峰即将来临,各市场纷纷进入销售旺季。许多商家发起了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为确保消费者安全快乐购物,平安过春节,根据往年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定的消费知识,擦亮眼睛,合理消费,避免侵犯合法权益。

购买食物时,你应该“看三样东西”

食品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为了确保消费者在春节期间能买到安全的食品,并过一个愉快的新年,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大家在购买食品时要“看三样东西”。首先,仔细检查食品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第二,这取决于食物是否有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食品是不合格的,所以建议不要购买。第三,我们应该看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目前,有两种常用的方法来标记食品的保质期:一是标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另一个是标明安全进食期的后限。如果发现只标明了保质期或生产日期,就不可能判断它是否可以食用。消费者不应该购买这样的食物。

春节的消费高峰即将到来。人们在购买新年商品时应该小心

消费者应该尽力去大型购物中心、超市和信誉好的商店购买食物。购买肉类产品的人应该选择通过检疫。如果他们发现市场上有不卫生的肉制品,他们应该及时报告。购买食物时注意索要购买发票。如果你购买或发现假冒食品,你应该向12315投诉或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当心商业推广陷阱

随着春节的临近,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遍地开花。许多商场都推出了促销活动,如"从300元到200元退货"和"买200元送200元"。然而,商家的促销活动往往有活动细节,有些商品的价格不如平时的折扣。一些不择手段的商家先提高原来的销售价格,然后再打折,从而欺骗消费者。购物时,消费者应注意货比三家,防止虚假折扣,了解所购商品的真实价格,谨防“先升后降、明降暗升”的虚假折扣。节日期间,许多商场开展了“买多送多”的促销活动,但一些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在使用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退回的优惠券只能在特定的区域使用,并且优惠券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内用完,并且一些优惠券必须在使用之前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因此,面对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消费者应仔细了解返券的范围和持续时间,避免陷入返券促销的循环消费陷阱。

春节的消费高峰即将到来。人们在购买新年商品时应该小心

索要发票以保存权利保护证书

索要和提供发票已逐渐成为消费者和商家的共识,但从前些年的投诉来看,索要发票存在一些问题,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一些困难。

有些商家用光了发票,要求消费者以后再去取,以避免“7天内退货换货”的规定。消费者应该要求商家在同一天开具发票。有些商家不在发票上填写商品名称,而是用一些字母或代码来代替。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无法证明。消费者应该确认发票上的商品名称是他们购买的商品的全称和型号。有些商家在发票上注明“降价”、“打折商品”或“售后不退”。只有加工后的商品不享受三包售后服务。消费者应与商家确认所购买的降价商品和打折商品是否属于待处理商品。

春节的消费高峰即将到来。人们在购买新年商品时应该小心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养成坚持索要发票和保管发票的习惯,认真阅读发票的相关内容,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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