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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共党员、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光绪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最近,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对原党组成员、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光绪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光绪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最初的使命,对党不忠、不诚实,面临组织审查,沉溺于迷信活动;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无偿使用车辆进行管理和服务的;组织询问时,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规定收受礼品和消费卡的;与不道德的企业主进行权力和金钱交易,利用公共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调整和晋升、经营和办案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光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涉嫌受贿。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对他工作的地区的政治生态产生了不良影响,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开除光绪党籍;国家监督委员会将对他给予开除公职的处罚;终止河南省第十届党代会代表资格;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光绪的简历
光绪,男,1960年6月出生,汉族,湖北当阳人,在职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经济系。他于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
1977.08年至1979.09年,河南省鹤壁市石林公社下乡;
1979.09—1981.07,鹤壁师范学院汉语专业;
1981.07—1985.04,河南省鹤壁市教育局局长、团委副书记;
1985.04—1988.05,河南省鹤壁市委青干支部组织部干部、副科级组织者、副科长;
1988.05—1992.11,河南省共青团鹤壁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青联主席;
1992.11—1996.03,河南省祁县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1992.02—1993.12,天津大学管理系管理工程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
1996.03—1997.11,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祁县县委书记;
1997.11—2001.03,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1.03—2003.12,河南省安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3.12—2006.12,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
2006.12—2011.12,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1.12—2015.04,周口市委书记;
2015.04—2017.01,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1—2017.02,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2—2017.06,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6——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简历摘自河南省政府网站,截至2019年8月)
标题:原中共党员、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光绪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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