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80字,读完约7分钟
28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了《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将积极推进加快推进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逐步实现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工作和生活的同等待遇。其中,台资企业可以通过合资、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改革,台资企业可以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与中国银联和大陆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
以下是该文件的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与台湾同胞共享大陆发展机遇,逐步实现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的同等待遇。与中央组织部、中宣部、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一些措施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28日
(这篇文章公开发表)
抄送:中央组织部、中宣部、中央网络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与台湾同胞共享大陆发展机遇,逐步实现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的同等待遇。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与中央组织部、中宣部、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协商,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是积极推进台资企业和大陆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的平等待遇
1.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实行与大陆企业相同的政策。支持台商在大陆投资设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企业,设立地区总部和R&D及设计中心,享受税收、投资等相关扶持政策。
2.帮助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企业所得税、扣除R&D费用、mainland China R&D中心购买大陆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3.在大陆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台湾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可以牵头或参与申报国家R&D重点项目,享受与大陆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相同的政策。在大陆注册的独立法人聘用的台湾科研人员,可申报为国家重点R&D项目负责人,享受与大陆科研人员相同的政策。对于台湾在大陆的知识产权转化,我们可以参照大陆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
4.台资企业可以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5.台资企业可以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6.台资企业可以通过合资、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7.台资企业和大陆企业同样适用相关土地使用政策。优先为鼓励台商投资集约用地的工业项目提供土地。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执行mainland China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的70%,不低于当地土地。
8.继续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设立两岸产业合作区,鼓励台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国内需求市场和国际市场。大力推进台商投资区和两岸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9.台资农业企业可以享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农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10.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依法与中国银联和大陆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台湾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额支付服务。
11.台湾征信机构可以与大陆征信机构合作,为两岸同胞和企业提供征信服务。
12.台资银行可以与大陆银行合作,通过银团贷款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第二,逐步为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待遇
13.台湾同胞可以报名参加53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附《全国台湾居民职业资格考试开放目录》,具体实施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14.台湾专业人士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千人计划”。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专业人士可以申请参加国家“万人计划”。
15.台湾同胞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各种基金项目。具体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
16 .鼓励台湾同胞参与中国经典阅读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工程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工程。支持台湾文化艺术界和人民参与海外大陆举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和“春节快乐”等品牌活动,参与“中国文化走向全球”计划。符合条件的两岸文化项目可纳入华侨文化中心项目资源库。
17.支持中国慈善奖、梅花奖、金鹰奖等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奖项。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以参加评选当地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专家、“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18.台湾人可以无限制地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和电视剧的制作。
19 .大陆电影发行机构、广播电视台、音像网站和有线电视网络不限制在台湾制作的电影和电视剧数量。
20.放宽两岸合作制作和电视剧的创作人员比例、大陆元素和投资比例限制;取消征收两岸电影合作制作项目申报费;缩短两岸电视剧合拍阶段故事梗概的审批时限。
21.为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进口审批流程。同时,台湾图书进口的同时可以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22.鼓励台湾同胞加入mainland China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专业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相关活动。
23.支持和鼓励两岸教育文化研究机构开展中国文化、历史和民族领域成果的研究和应用。
24.在台湾从事两岸民间交流的组织可以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
25.鼓励台湾同胞和相关组织参与内地扶贫、配套教育、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
26.在大陆大学攻读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台湾学生,经过一年的研究生学习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
27.已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
28.合格的台湾医生可以通过认证的方式获得大陆医生的资格。符合条件的台湾医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在mainland China短期行医注册,期满后可以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29.取得相应资格的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证券、期货和基金资格时,只需通过大陆法律法规考试,不需要参加专业知识考试。
30.鼓励台湾教师到大陆大学任教,他们在台湾的学业成绩可以纳入工作评估体系。
31.为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求职,推进各类人事网站和企业网上招聘系统升级,支持使用《台湾同胞证书》注册和登录。
来自金融部门金融渠道的作品都是有版权的作品,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任何媒体转载,否则将被视为侵权!
标题:国台办:台资企业可参与国企混改 可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地址:http://www.ayczsq.com/ayxw/10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