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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尹兴山,严平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国家试点工程(以下简称“两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创新,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各项试点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在试点推进过程中,由于一些法律法规障碍,农村房屋转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范围有限,抵押物处置面临困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尹兴山对记者说:“这主要是因为农村房屋转让的范围有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受到限制。”
对此,尹兴山建议,相关部门应明确处置“两权”抵押物的相关程序和要求,适当放宽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次转让的授权要求,适当放宽农房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对象范围,进一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就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司法处置发布相关解释和实施意见,明确抵押物处置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建议农业部修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次流转的授权要求;建议土地、住房和建设部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规的修订,适当放宽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对象范围,允许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农村房屋抵押物。
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殷兴山:进一步完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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