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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手王
2017年6月,《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提出,“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应列为“十三五”期间金融业标准化的五大重点工程之一。绿色金融标准涵盖绿色属性识别标准等方面,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体系。"绿色金融的创新和发展需要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提供制度规范和方向指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表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构建绿色金融‘中国标准’和提升中国绿色金融国际地位的客观需要。”
王表示,目前的绿色金融标准不能满足绿色金融发展的要求,与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王建议采取更多措施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在现有文件的基础上,从国家一级制定了一个普遍和统一的绿色产业和项目目录。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趋势,明确提出绿色金融的项目范围和支持重点。鼓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省、市、区和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目录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产业和项目目录,并以此建立绿色企业和项目库。
改进和完善第三方评估和认证标准。建议制定公开、透明、统一的绿色评估和认证大纲,明确绿色评估和认证机构采用的评估和认证方法、标准和程序。根据绿色评估认证纲要,细化绿色评估认证指标体系,引进和培育合格的绿色认证机构。绿色金融评估和认证的标准将逐步从绿色债券扩展到更广泛的绿色金融领域,如绿色股票和绿色基金。
制定更加科学的绿色财务信息披露准则,在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和时间方面制定更加详细的披露标准。在信息披露方式上,采取企业自我披露和独立第三方认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第三方机构按照绿色财务信息披露准则,开发基础的、通用的环境效益计算模型,科学评估绿色企业的环境绩效和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
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广和深度整合。首先,让环保“龙头”带动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参与绿色金融标准的实施;其次,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在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行为评价中的应用;三是将绿色金融标准建设与绿色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将绿色属性识别和环境评估结果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各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的信贷供给。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建议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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