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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开号。]公告2017年第70号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中国对从新西兰进口的四类农产品(00061,诊断单位)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在宣布2017年四类农产品的进口数量和2018年的进口触发水平(见附件)。其中,2017年中国从新西兰进口的一级农产品(税号04012000、04014000、04015000)为9278.786吨,过境进口为7261.786吨,比2018年进口触发水平高出2118吨。因此,2018年从新西兰进口的一级农产品不能适用商定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70号

进口四类农产品时,仍按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宣布。

附件:2017年农产品进口数量和2018年进口触发水平数量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28日

(手稿来源:海关总署)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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