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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3月30日电(记者周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宣布,从今年5月1日起,深圳将把人工耳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效期为5年。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深圳市明确了将人工耳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问题。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患者;第二,7岁以下的语言前聋患者或18岁以下的语言前聋患者,经过听力和言语康复,有一定的听说基础。
深圳市也对相关费用做了具体规定,参保人员在医院安装人工耳蜗(包括人工耳蜗、人工耳蜗语音处理器/音频处理单元及所有相关配件和附件)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进口材料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最高支付金额不得超过67,500元。
此外,人工耳蜗植入费用不包括在深圳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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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将人工耳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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