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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第三批增量分销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地方建议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确定沧东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97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据了解,第一批有106个试点项目,第二批有89个。随着第三批试点项目的刚刚发布,中国增量分销业务改革目前已有292个试点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试点工作的实施。各部门派出的能源监管机构和国家能源局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衔接工作,形成合力,在试点示范中发挥主导作用。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清单(第三批)
标题:两部门发文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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