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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27日从香港证监会获悉,香港证监会宣布修订《公司收购、合并和股份回购准则》(以下简称两个准则),使其与新兴和创新行业公司的新上市制度相一致。

新的上市制度为大中华区和中国的豁免人士提供了第二次上市的优惠渠道。根据有关修订,这两项守则将不适用于该等第二上市公司,除非及直至其股份的主要交易地点转移至香港,使该等公司根据《上市规则》被视为在香港的双重主要上市公司。

标题:香港证监会修改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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