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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将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并尽快推进以下开放措施。

第一,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外资股比例的限制,实行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对于商业银行新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外资股的比例没有限制;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外资人身保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将放宽至51%,3年后将不再有任何限制。

银保监会加快落实对外开放措施

第二,放宽外资设立机构的条件,包括允许外资银行同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取消在全国设立外资保险机构前两年设立代表处的要求。

第三,扩大外资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完全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的一年等待期,允许外资银行分行从事“代理发行、支付和承销国债”业务,将外资银行分行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的门槛降至5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标题:银保监会加快落实对外开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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