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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淇
出狱一年零四个月之后,致力于科学研究的浙江大学前副校长、孔众集团创始人齐建迎来了好消息。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络空机房安全”。6个项目入围,其中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对于从监狱中释放出来的初剑来说,再次成为重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公众的意见大多是积极的。这表明社会观念正在进步,公众能够更加理性地将法律和学术问题分开,法律属于法律,学术属于学术。学者被追究法律责任后,我有学术能力,当然可以继续从事学术研究。面对学者的学术腐败和道德问题,我们应该有一种法律属于法律、学术属于学术的态度。
在学术界,如果一个学者有学术造假、学术剽窃等问题,那就是一个学术问题。根据学术原则,相关方通常会受到严厉的学术处罚,包括撤销学术头衔、将申请资金和发表论文列入黑名单——这是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把这样的学术惩罚强加给一个政党,几乎等于把他赶出学术界,让他为学术上的不诚实付出沉重的代价。党很难获得重大科研项目。这就是建立基本的学术规范,倡导学术道德。
但是,如果学者没有学术不端行为(没有涉及学术欺诈、剽窃等)。),但在使用科研经费时有挪用、挤占等问题,或因其他非学术事务而违法,应纳入法律程序并追究法律责任。在被追究法律责任后,当事人的学术能力不能被否定,他们有权继续参加学术活动和申请研究项目。项目发起人应根据学术能力评估申请人,并将其交给有能力完成项目研究的人。
厘清法律与学术的界限,对于规范我国大学的学术管理和学术评价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处理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时,经常出现混淆法律、行政和学术的问题。基金管理和科研经费侵占问题属于法律事务,应由法律程序处理,属于学术问题,侵占科研经费者不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相反,学术造假和剽窃问题本应属于学术事务,应由当事人追究学术责任,却被视为行政问题,当事人被追究行政责任,但其学术职称并未被撤销,从而纵容了学术不端行为。
回到简佩筠后,2017年1月16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浙江大学原副校长简佩筠贪污、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认定被告人简佩筠犯有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他被判处三年监禁,罚款40万元;犯故意毁坏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从法律判决中可以看出,初剑的行为并不涉及学术造假和学术造假,而主要是经营管理上的问题。至于初剑的处罚,舆论认为与校企转型的法规不完善有关。因此,出狱后,他继续申请科研项目并获得批准,这对公众来说并不意外。
当然,也有人担心科研经费是否会再次被挪用,这可以通过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完善学术同行评议来解决。防止科研经费被挤占挪用的最好办法是披露不涉及保密的支出收支信息,并接受监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同时,有必要对学术研究进行学术同行评议,引导学者在学术研究中运用自己的精力,而不是包装成果,弄虚作假来应对检查和审查。学术同行对学术研究的评价也是“学术回报”的重要内容。学术评价不受非学术行政和利益因素的影响,从而增强学者的学术尊严感,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标题:法律的归法律 学术的归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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