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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5月18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以降低一般工商企业电价的通知》。根据通知,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调整到16%后,省级电网企业空出的电价空房、政府资金的削减和附加标准、期末一次性退税等都将用于降低一般工商电价。
根据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调整增值税税率和相应降低一般工商电价的具体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我委(物价部门)备案。相应地,各省(区、市)的一般工商输配电价格水平将会降低。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改委对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
关于相应降低一般工商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8]7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能耗成本的目标要求》和《关于工商统一电价平均下调10%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就调整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相应下调工商统一电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调整到16%后,省电网企业空出的电价空房、政府资金和附加标准降低,期末税收优惠一次性退还,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电价。
二、上述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规定,抓紧研究提出调整增值税税率和相应降低一般工商电价的具体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我委(物价部门)备案。相应地,各省(区、市)的一般工商输配电价格水平将会降低。
四、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上述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委(物价部门)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标题:发改委: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 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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