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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 Report]6月12日,Street Power今天中午发表声明,称Caller Technology向Street Power的合作伙伴发送了一封涉嫌不公平竞争的信函。街电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目前正在审理中。
几天前,Caller Technology声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裁定街电侵犯了Caller Technology的两项专利,并赔偿了Caller Technology共计200万元。街电后来发表声明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存在偏差。街头力量已经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锅巴)
以下是街道报告的全文:
关于共享收费宝产品诉讼的声明
致所有受尊敬的商人:
自贵公司与深圳市路灯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灯电力公司)合作共享收费宝产品以来,双方共同为消费者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赢得了消费者和社会的广泛赞誉。感谢您对路灯充电宝产品的持续支持。鉴于最近的新闻媒体报道,以及深圳来电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电者公司)声称的侵犯路灯共用收费权的行为,我公司现致函贵公司,澄清有关情况,以消除贵公司的疑虑,共同维护收费权市场的良好竞争秩序。
首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是对本案纠纷的一审判决,原告主张该民事判决。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85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街道电力公司已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认定均为未决事项。任何关于街电公司产品侵权的断言都是不正确的。
其次,我们委托律师事务所对目前宣判的两个案件中涉及的两项专利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从目前的工作进展来看,我们认为这两个判决所涉及的专利的有效性尚未最终得到确认,所涉及的两个专利可能在未来的行政或诉讼程序中被宣布为无效专利。
第三,电话公司在处理此案的相关事宜上一直采取更为激进的态度。我给我们公司的合伙人发了一封信,我还利用司法保全手段和媒体报道制造舆论压力,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不合理的商业目的。我们认为其采取的措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基本商业规则。关于呼叫公司的不正当行为,我们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目前正在审理中。
最后,由于涉及的共享充电宝产品是由街道电力公司生产和提供的,合作商户不直接参与运营,因此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街道电力公司郑重承诺,如果呼叫公司的权利主张给我们的合作商户造成任何损失或支出,街道电力公司将承担给商户带来的所有损失。
街电公司尊重真正创新的企业和公平的市场竞争,愿与各界同仁携手合作,提供更好的共享移动充电宝服务。但是,对于所有利用司法漏洞,试图以不正当手段吸收路灯公司多年来创造的产品和市场优势,散布不良舆论的行为,路灯公司一定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捍卫自己的权利,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
如果您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的技术和法律人员会立即为您解决问题。感谢所有企业对街道电力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舜生汤琪。
深圳捷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
标题:街电称来电涉嫌不正当竞争 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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