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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9日电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2018年消费品行业“三个产品”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安排》,并提出对100个服装和家纺重点品牌进行跟踪调查。企业,开展服装品牌诚信供应链建设;支持一些消费品行业的品牌建设;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的品牌培育标准。

工信部: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品牌培育标准

通知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行业“三产”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2018年消费品行业“三产”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不断创新,丰富消费品品种

(1)责成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编制出版两批《消费品(轻工业)升级创新指南》,组织纺织产品开发中心评选出版2018年十大创新纺织产品,积极引导消费。培育一批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提高创意设计水平。(消费品工业部、相关行业协会、地方行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

(二)引导地方培育小品种药品(紧缺药品)集中生产基地。增加了十种小品种的药物来稳定生产和供应。支持一些地方和行业继承和发展一批民族手工艺品和传统食品。引导企业推出一批营养保健食品、智能节能消费品和冰雪运动产品。(消费品工业部、相关行业协会、地方行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

(3)支持推广智能健康的养老产品和服务。丰富智慧健康老年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制定智慧健康老年产品和服务的推广目录,推广优秀智慧健康老年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应用。(电子信息部、地方工业和信息技术部)

第二,推进“质量革命”和质量制造

(4)在服装、制鞋、家具等行业推行个性化定制模式,在印染、再生化纤、铅电池等行业推行绿色制造模式,在家电等行业推行服务型制造模式,总结企业典型案例,在行业内广泛推广。(消费品行业司、节能综合利用司、产业政策司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负责)

(5)总结和交流消费品行业智能制造的经验和做法,加快企业智能转型步伐。推动家电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先进制造模式,支持中国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缝制设备自动化技术研究。(部消费品工业司和装备工业司负责职责分工,相关行业协会)

(六)开展婴儿推车、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尿布等重点产品与国外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比较,指导企业按照国际先进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

(七)支持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评价,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验能力建设。鼓励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消费品工业部、相关行业协会、地方行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

(八)组织制定多项绿色设计产品标准,评价和公布多项绿色设计产品目录。利用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设计产品公益推广,促进绿色消费。(节能综合利用司、科技司负责分工,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

(9)提高超高清视频终端产品和内容的供应质量,发挥中国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的作用,推动产业生态系统建设。组织超高清视频行业会议等活动,促进行业交流与合作。(电子信息部、相关行业协会、地方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

第三,加快培育品牌竞争优势

(十)跟踪调查约100家服装和家纺重点品牌企业,开展服装品牌诚信供应链建设。支持部分消费品行业品牌建设,指导家电行业开展品牌评估,发布《中国家电行业品牌发展报告(2017-2018)》。(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行业协会)

(十一)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品牌培育标准。支持行业和地方在电子信息产业举办消费品博览会、服装节、时装周、服装家纺设计竞赛和重大品牌活动。支持2017年中国医药(600056)百强行业发布会。(部消费品工业司、科技司、电子信息司负责职责分工,相关行业协会、地方行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十二)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品制造企业实施“三产”战略。在示范城市开展消费品行业“三产”战略示范和交流活动。完成《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指南》中期评估,继续推进《指南》实施。(消费品工业部门、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和电子信息部门负责职责分工,地方工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负责)

(13)做好纺织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组织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传和实施。按照《智能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的要求,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依法收回铅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消费品工业司、工业司、科技司和电子信息司负责职责分工,相关行业协会和地方工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负责)

工信部: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品牌培育标准

(14)加强消费品“三产”专题网站和微信建设。联合主流媒体宣传实施行业“三产”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塑造“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消费品工业司、办公厅、科技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协会、地方行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负责)

标题:工信部: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品牌培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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