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24字,读完约5分钟
《半月谈》年第十一期刊登魏荣汉签名复印件《谈竞争选举五个问题》,全文如下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新选举法使选举更加平等、透明、公正、广泛和规范。 新选举法的规定是强制性的,如何保障其完善实施,需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选举文化。
选举文化是选举理念、选举进程、选举细节等要素的综合反映,如何认识和处理竞争性选举是我们现在必须建设的选举文化的核心。
我国竞争性选举实践多年,但在实际操作中问题依然很少,概括起来第一有五个方面。
问题1 :指定候选人的方法相对单一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规定县级代表大会的被选举对象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10多名代表联名提交候选人。 另一方面,在地方选举中,代表候选人主要依赖组织提名,10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的情况很少。 法律的这项规定没有充分体现,选举的平等性和竞争性应该进一步加强。
组织法还规定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通常多一人,应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只有一个提名的候选人,也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这里,立法的宗旨很明确,通常实行差额,只有在出现“如果”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等额选举。 但是,据我了解,在一点地方选举中,大部分正职领导人平均每人举行清一色的“等额”选举,“通常”和“如果”父子反转,避免了“差额”的方法,削弱了选举的竞争性。
问题2 :差额明确候选人姓名实际上很难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副职领导必须实行差额。 另一方面,在地方选举的具体操作中,副职指导的差额也是被相关组织诱惑“计划”地提出的。 “主选”和“配选”很清楚,不能对组织作为“配选”的差额者提名的人造成“威胁”。 即使“配选”有竞争力,也经常成为员工在选举中退避,落选后用别的方法补偿。 “差额”这种选举实际上变成了等额选举。
结果,在一点地方选举中潜在的规则盛行起来。 有些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组织提名,组织通过组织手段保证当选。 “提名腐败”现象非常明显,跑步官员经常被禁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问题3 :介绍正式候选人太简单了
候选人回答选举人的问题接受提问是选举人认识候选人的第一条路。 在一点地方以往正式候选人介绍的过程中,很多组织只带候选人,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简历,不能全面反映候选人的能力、德行。 选举人只有听的义务,往往没有听的权利。 此外,投票前大会工作人员只会宣读候选人的简历。 选举人对选举对象不像“在布袋里买猫”那样印象深刻,不知道“猫”是什么样子。 这失去了选举的意义,程序走过头了。
让候选人回答选举人的问题,让选举人充分理解候选人,选举人对候选人投真实的一票,是建设选举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题4 :投票方法具有任意变通性
一点地方选举中,规定开票方法为“同意的不画任何记号,不同意的画叉,弃权的画圈”。 这意味着我反对动笔!! 面对领导在主席台上的“极力关注”,面对身边几十名员工的“热情服务”,如何选择?
有什么样的选举文化就有什么样的选举方法。 理念走向左右,细节决策成败。 很明显,投票方法细节的灵活性严重妨碍了选举人按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这既是对选举人的不敬,也是对候选人的不信任。 投票是对自己从未听说过的名字简单地画圈的话,价格和利益最低的选择。 在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人中作出选择,是最简单的民主主义。 但民主背后有更重要、更深刻的价值正义! 这种正义是先进的选举文化,亟待建立和完善。
问题5 :追求全票的背后
选举本来就是竞争,是竞争,输了也有赢。 人类社会之所以选择选举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是因为有选择的空之间,反映了选举人的倾向和期待。 因此,当选和落选都是正常的。 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过半数当选后,放鞭炮表示祝贺,我们的个别干部为了追求全票,完全不使用法律以外的“控制”手段。 有些“全票当选”的基层领导人直言不讳。 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寻求面子。 少一票,异常,就没那么多风光了。
以上选举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首要原因是制度不完善和选举文化落后。 前者是客观原因,可以随着选举制度的不断改善而应对,后者是主观原因,是改善后的选举制度能否实施的重要因素。
反对是压力,反对票是宝贵的财富,是“压力政治”最直接的表现,也是选举文化不可或缺的副本。 其最大的作用是警告当选者。 你并不完美。 不要放心。 在我国现在的国情下,不同的意见看起来更宝贵,它可以为社会长期和谐奠定基础。
反省是理性。改善是文明。 我们曾经绕过弯,我们不能再绕同样的弯了。 完全和改进现有的选举方法,抛弃陈旧的思维观念,建设良好的选举文化,回归理性,是否遵守诚信,不再是选择问题,而是非问题。
标题:【国内热闻】中国基层选举有5大问题 投票方法存随意变通现象
地址:http://www.ayczsq.com/ayxw/17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