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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测的经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牵头起草了《优化经营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从7月14日到8月12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对该条例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征求意见

《条例》明确,优化经营环境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原则,坚持各市场主体权利、机会和规则平等,按照公开透明的规则、公平公正的监管、便捷高效的服务和依法保护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国际一流的现代市场体系,为各市场主体的投资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条例》提出,国家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债券的投资。财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金融机构应当在相同的申请条件下,对各类市场主体保持一致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的贷款审批设置歧视性规定。金融机构应当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向市场主体收取服务费。

标题:国家发改委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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