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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1月5日电(记者张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营业管理部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铁路运单融资促进重庆陆贸发展的指导意见》,赋予铁路运单融资功能。
根据国际惯例,目前只有海运提单被赋予了货权融资功能,而铁路货运单没有货权,不能融资。铁路运输行业国际信用证结算的承兑率低,企业资金周期长,流通速度慢。为满足中欧(重庆)Banlie、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工程南向大通道建设等金融需求,中国人民银行重庆业务管理部联合多个部门,组织开展运单结算融资试点工作,构建多层次运单融资机制,取得积极成效。部分物流企业成功发行铁路提单,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成功实现铁路货运单和提单提示信用证业务突破,加大对平行汽车、机械设备等进口商的支持力度。第三方货物监管、处置、信用增级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
《意见》进一步将融资工作延伸到重庆所辖金融机构,为重庆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和商品配送中心背景下探索土地交易融资规律、加强土地交易金融服务提供了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
《意见》强调要实现贸易融资形式的多样化,推进运输类贸易融资规模占境内贸易融资的10%以上,建立覆盖物流、银行、保险、仓储等行业的境内贸易金融生态系统,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扩展的金融创新经验。
《意见》要求推广和推进运单交割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优化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探索提单质押、“运单+动产”质押、“运单+仓单”质押、保险、担保、应收账款等多种信用增级模式,降低信用门槛,满足外贸企业从签约到交割到销售的信用和资金需求。
建议支持全市所有港口园区和实力雄厚的物流企业先行先试,探索多方合作、风险共担的陆贸融资新机制。丰富陆运货物保险和信用保险的种类,建立“商业保险/担保+银行融资”的融资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探索重庆市运输、配送、仓储等领域为境外进口商和转口贸易提供的本外币结算融资服务。
建议探索建立土地交易融资的配套基础体系。推动物流企业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和陆运提单。对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多式联运提单和陆运提单,银行应承认其为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的有效凭证,并积极宣传和协调“一带一路”沿线的全国性合作银行,争取其认可,提高国际结算效率。
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加大对货币信贷政策的优惠支持,加大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衔接,建立土地交易融资工作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监管,稳步推进。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重庆:赋予铁路运单融资功能创新“一带一路”贸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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