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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让文明的新风吹遍古都
-《安阳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草案)》解读
4月26日,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安阳市公共文明条例(草案)》。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制定该条例的意义是什么?亮点和特色是什么?日前,记者专访了《条例(草案)》初审部门的负责同志。
收集民意:文明建设的立法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是落实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公共文明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和城市文明,也是一项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琪说,通过立法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公共道德能够跟上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人民过上更加和谐、有尊严和幸福的生活。
丁琪说,近年来,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市上下积极努力,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然而,文明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既要求自律又要求他律,尤其是在公共文明行为中。仍然有一些影响城市形象和公共利益的现象。要唤起人们的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最终使文明内化于内心,外化于行,需要严格的法制和管理。
文明行为立法也是公众的期望。为了使立法更加普及,我市通过入户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安阳周边开展了不文明行为的投票活动。它充分听取人民的声音,反映民意,汇集人民的智慧。人们对这一事件的反应非常热烈,公众也踊跃投票。在“安阳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中,包括饲养宠物、向高处扔东西、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成为《条例(草案)》规定的重点内容。
设定底线:《条例(草案)》有效发布
从项目建立到初步审查,《条例(草案)》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工作节奏紧张而高效。同时,经过调查、征求社会意见、起草初稿、反复讨论修改等阶段,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141条,删除合并条款35条,集中修改17条,最终形成草案。
《条例(草案)》共分五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行为规范、法律责任、执法机制和规范等。与省内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不同,我市把公共文明行为作为公共场所和公共关系中的行为,从而界定了其概念和范畴。
《条例(草案)》第二章对公共场所、道路交通、社区生活、婚丧嫁娶、文明旅游、互联网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为进行了规范;第三章明确法律责任,如高空抛物线、制造太多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人闯红灯、长时间强行占用停车泊位、非法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等。,所有这些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已经为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特别规定。
《条例(草案)》从禁止和倡导两个方面明确了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公共文明行为规范。其中,对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社会福利、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等文明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为了体现“教育优先,惩罚优先”的精神,《条例(草案)》提出建立“社会服务”制度。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当事人自愿依法参加社会服务一段时间后,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中也写入了疫情期间预防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的良好习惯和做法,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应保持适当的距离,打喷嚏时应遮住口鼻,感冒患者应戴口罩,用公共筷子进餐,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
送审:体现特色的精致立法
这是一项广泛而艰巨的立法工作。
作为起草和审议工作的一员,丁琪深受感动:《条例》与全社会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在起草和修改过程中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包括是否将处罚写入《条例》以及哪些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鼓励条款等。”
4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条例草案》。与会者建议,法规草案应细化,并逐一完善,以体现安阳的特点,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倡导和鼓励公民的文明行为,并通过《条例》的法律约束,促进城市文明新风的创建。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安阳日报记者王庆华
标题:安阳市公共文明法(草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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