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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信经纬客户3月6日电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消息,日前,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研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说,目前,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保险监管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风险防控工作的需要,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存在明显不足。截至2017年底,虽然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1%和240%,高于100%和50%的监管标准,但一些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

保监会:保险业风控能力仍存短板 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

陈文辉指出,十八大以来,偿付能力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6年初以来,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已正式实施两年多。在提高保险监管现代化水平、增强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提升中国保险监管国际影响力、促进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行业实现了五个转变:一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由规模导向向风险导向转变;二是偿付能力监管模式从定量监管向定量和定性监管并重转变;三是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和工具从一维线性向多维立体转变;第四,偿付能力监管已经从运行走向国际运行;第五,偿付能力监管促进行业从粗放型增长向高质量发展。

保监会:保险业风控能力仍存短板 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

同时,他还指出,目前保险业风险防控形势严峻,保险监管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风险防控的需要,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存在明显不足。截至2017年底,虽然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1%和240%,高于100%和50%的监管标准,但一些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

首先,该行业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八个季度持续下降,从2016年第一季度的277%降至2017年第四季度的251%。个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长期未达到标准;

其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面临巨大压力。2017年第四季度,16家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至150%之间,部分公司处于短缺边缘;

第三,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的问题更加突出,侵蚀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石;

第四,保险公司造血功能不足,部分公司主要依靠股东注资、金融再保险和房地产增值来维持偿付能力。

陈文辉强调,第二代二期工程建设要本着“同时开工、分批完成、三年完成”的理念,本着“先急后需、边施工边实施、先成熟后发布”的原则,力争在2020年中期完成第二代二期工程。2018年,我们必须重点推进以下任务:

一是在完善监管制度方面,修订完善了实际资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综合风险评级(irr)、流动性风险等监管制度。

第二,在完善实施机制方面,应建立规范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制度,建立多维度、开放式的风险分析和监控机制,建立和完善薪酬咨询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第三,在加强监管合作方面,我们将继续推进第二代等值评估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海外保险机构第二代赔偿的标准和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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