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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在2018年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为普查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通知,向统计系统和社会各界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和口号。
根据通知,宣传标语和口号必须是原创作品,与主题密切相关,简洁、生动、朗朗上口,能反映经济普查的新特点和新内容,有助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普查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该通知,省级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创建和提交地方和地方统计人员,并统一提交地方和地方系统工作。公众应直接向国家统计局信息办公室提交其意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提交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电子邮件的主体应包括提交的作品、作者姓名、作者组织、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征集截止日期是4月30日。
据了解,提交的作品将被严格和公平地选择,结果将及时公布。入选作品将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活动。
标题:国家统计局公开征集“四经普”宣传标语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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