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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4月3日电(记者刘金辉)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河南省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了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根据规定,建设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必须配备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中设立专门的劳务经理,负责劳务的实名制管理。
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要求,各项建设服务实名制的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管理台账将在项目完成、工资全部结清后保存2年。收集和记录的信息用于保护建筑工人的权益和监督建筑市场,作为处理建筑企业与建筑工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审查建筑企业支付工资保证金差额的依据。
另外,我们承诺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信息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工资支付三大系统,并减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如发现违反承诺,需按50%的比例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将违反承诺的施工单位和企业记录在黑名单中。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所有新开工项目,在发放期间需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两倍。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河南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防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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