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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监督了20多个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
央视新闻客户5月3日报道,今天,生态环境部致信山西、山东、河南三省人民政府,启动北京、天津、河北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工作。
根据《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空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近期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 μ g/m 3,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他们两个都超出了他们的任务目标。
山西省晋城市在此次强攻中仅完成了37%的任务目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
然而,山西省晋城市在强攻期间,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3.7%,仅完成了37%的任务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一。同时,今年3月的检查发现,晋城市高平市、泽州县、山东省菏泽市运城县、河南省开封市祁县存在诸多问题,工作落实不力。为此,生态环境部致信山西、山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对责任人进行量化问责。
1.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山西省晋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3.7%,仅完成任务目标的37%,低于60%的下限要求。负责对晋城市分管副市长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生态环境部检查发现,晋城市高平市两个小型燃煤锅炉不到位,三家钢铁和两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紧急停工要求,泽州县六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紧急停工要求;山东省菏泽市禹城县6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紧急停工要求;河南省开封市祁县的9家企业存在着小燃煤锅炉不实行调峰生产或“零结算”不到位等问题。对高平市分管副市长、泽州县分管副县长、运城县分管副县长、齐县分管副县长及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三、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问责情况的县(市)已达2个,负有领导责任的晋城市分管副市长及相关人员应追究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具体问责工作由相关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问责结果应经生态环境部批准并向公众公布。
标题: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河南 启动量化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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