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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web Report]5月9日上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对从事菜肴再加热和分装经营活动的小型超市(便利店)食品经营许可监管的通知》,对便利店生产即食食品提出了具体的许可和监管要求。

根据《指南》,从事食品(菜)再加热分装后销售业务的便利店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应的现场生产销售许可范围,并符合《方便食品卫生标准》的卫生要求。设备的自动化生产和销售,禁止扩大现场生产和销售其他经营项目。重新加热后,菜肴应在专门的房间里保持温暖,以便准备饭菜。保温时间从再加热开始不应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的应销毁。

便利蜂获得上海首张便利店热餐经营许可证

5月8日,上海第一家小型超市(便利店)经营食品再加热和分装业务许可证,由上海市徐汇区副区长严波亲自签发给华东区总经理薛恩元。

便利蜜蜂负责人薛恩元表示,便利蜜蜂已经准备好为上海市民提供可靠美味的热食,第一批热食将有十几道菜供消费者选择。

在第一家小型超市(便利店)获得重新上菜和重新包装食品的营业执照之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带领一个小组到便利蜜蜂店进行了考察,并听取了北京便利蜜蜂店在热餐加工方面的相关标准和成功经验。便利蜜蜂在推动上海市政府部门尽快落实便利店热餐加工相关政策方面发挥了实际作用。

标题:便利蜂获得上海首张便利店热餐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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