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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天的发放仪式上,共发放实施费2387万元,其中近25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
出去工作,实事求是。我们有主心骨
2013年12月13日,华县老庙乡孙虎沟村村民孙因为要赶去市中级人民法院讨回他和同事拖欠了两三年的工资,早早起床。想着这些,孙对很是高兴。
2010年,孙和七八个村民来到河北省黄骅市的建筑工地工作了将近一年。年底时,对方说钱还没到,并答应第二年结账,于是孙和他的工友们拿了对方的一部分工资回家过年。
几年后,孙和他的工友们找到一方支付工资,并要求对方履行诺言,支付拖欠几名农民工的1万多元工资。然而,对方说他们仍然没有钱,并希望孙和他的同事能再等一会儿。孙和他的工友们等了一会儿。
“我前后发现了两三次。起初,对方说钱不能付,然后我很焦虑。我只是说,‘那你去起诉。’孙说,他家有五六口人住在一起,工作收入是他家的主要收入来源。看到薪水没有到,他和他的同事于2013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宋建伟回忆说,我以为法院不会注意他们,但我没想到从立案、审判、判决到执行的整个过程都是绿灯,他们也不用太担心。“尤其是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日夜寻找‘黑心老板’,并跑得远远的转移存款。他们的辛勤工作让我们非常感动。”
“两天前,我们还在天津工作,以为新年就要到了,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拿到钱。我没想到会接到电话,我也不想开心。”孙笑着说,我以前为别人工作的时候担心拿不到工资。现在,当我出去工作时,我感到很自在。有了这群深思熟虑的法官,他们就有了主心骨和推理的空间。
孙说,七八个工人的工资总计超过一万元,他拿不到,但这对他们的家庭仍然很重要。随着年关的临近,孙应该仔细计划一下如何使用这笔钱。
从没和我们一起吃过饭,从没和我们一起抽过烟。
“秉公执法,为民解忧”,金阳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建民代表企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赠送了这样一面旗帜。
“我们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有近70名工人,基本上是农民工兄弟,工作环境恶劣。”张建民表示,2011年4月,他们公司与濮阳元亨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工程完工后,对方欠他们800多万元的货款。在此期间,张建民多次催促对方还钱,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
张建民说,如此多的钱无法从外部筹集,这导致他的公司半停产,拖欠工人工资长达11个月,这也导致公司的雇主和雇员之间不断发生冲突。因此,2012年,晋阳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并判决被告向晋阳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支付共计900多万元的货款和违约金,但执行人拒绝执行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的执行人八次前往濮阳市,向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告诉他们理智行事,但执行人仍不配合。经过认真研究,执行局先后扣押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400多万元。张建民补充道:“在办案过程中,法庭上的同志们从来没有吃过饭,也没有抽过烟。他们坚持清洁的原则和公正执法的精神,这让我们感动。”
"今天,我们收到了100万元的支票,非常高兴."张建民说他的公司已经制定了一个计划。首先,它将向拖欠11个月的农民工兄弟支付近80万元,让他们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
标题:法院集中发放了2387万元用于农民工进城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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