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95字,读完约1分钟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建设的部署,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4个部门签署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决定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企业及责任法人代表、自然人股东、评标专家等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备忘录》,共同处罚的对象是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上述严重不可信主体,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38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建设项目招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转让”、“限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

备忘录强调,签署备忘录的各部门将把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上传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交互共享,并通过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中国信用”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众公布。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认真落实备忘录,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

地址:http://www.ayczsq.com/ayxw/12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