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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开号。]2018年第2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种农产品(000061,诊断库存)实施特别保障措施。截至2018年1月4日,由特别保障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油脂(税则号:04051000,04059000)的申报进口数量已达到15362吨,超过2018年特别保障措施15312吨的触发标准。因此,从2018年1月5日起,根据该协议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和其他油脂将恢复最惠国税率。关于过境农产品税率的适用,企业应根据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向进口地直属海关申请适用约定的税率,并在申报进口前提交相关文件。
特此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月4日
(手稿来源:海关总署)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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