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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版本号。]商务部2018年第1号令
[发布日期]2018年2月22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6日商务部第1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钟山部长
2018年2月22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
为继续深化分权化、行政管理一体化、服务优化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相关法规进行了清理。经相关联合开发部同意,现决定:
第一,废除四项规定
(1)经银监会和保监会同意,废止《对外承包工程招标(谈判)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3号)。
(2)废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2008年第13号令)。
(3)废止《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5号令)。
(4)废止《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2006年第21号令)。
二、修改条例1
经财政部同意,决定对《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商务部、财政部令第9号)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8年第1号 公布《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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