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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周燕)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标准,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联合发布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指导意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意见》坚持“坚决抗击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格控制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坚持有针对性的问题导向,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的基本思路。全面覆盖和统一规范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公平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限度消除监管套利,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产品类型的统一监管标准,《意见》从筹资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了分类,统一了投资范围、杠杆约束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坚持产品与投资者匹配的原则,加强对投资者的适度管理,强化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义务。很明显,资产管理业务不应承诺保护资本和收入,并打破刚性赎回。对非标准化债务资产的投资要求严格,禁止资金集中,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对负债和层级杠杆要求进行分类和统一,消除多层嵌套,抑制渠道业务。加强监管协调、宏观审慎管理和职能监管。
《意见》坚持风险防范与有序监管相结合,设定合理的过渡期,给予金融机构有序整顿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的时间,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意见》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意见》的有关规定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标题:四部门印发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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