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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603000)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报道,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报告了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的七个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长春市二道区委原政法委副书记、原政法系统党工委书记丁日辉利用培训机会,利用公款旅游。2015年11月7日至12日,时任二道区司法局局长丁日辉、副局长、高、、四位中层干部到海口市参加培训。丁日辉带领上述五人擅自参加培训方组织的海口、三亚、琼海等地为期四天的变相旅游活动,并用公款报销差旅费8820元。丁日辉受到党的警告,其他五人受到训诫并相互交谈,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已全部退还。
2.吉林火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褚汉光利用这次机会违规收取婚礼费用。2016年9月10日,朱汉光在吉林市一家酒店为女儿举行婚礼,违规邀请13名主管参加婚宴,并收到3800元的礼金。朱汉光受到党的警告,非法收取的礼金全部退还。
3.通化市残联调查员高正非法使用公务车辆。2016年4月30日,高正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规定,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在市区执行公务。高正在党内受到警告。
4.长白县委常委、副县长田昭明非法使用公务车辆,非法收受公款。2016年1月18日和2016年3月22日,田昭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安排县内某部门乘公交车到长白山(603099,诊断单元)机场接女儿所在单位领导到县内参观并宴请,并用公款报销了1200元的招待费。田昭明在党内受到警告。
5.辽源市国鑫公证处主任胡明仁违规使用办公场所,违规支付绩效工资。自2016年8月起,胡明仁一直使用35.19平方米的办公空间,超过26.19平方米的面积标准;2016年1月至7月,经胡明仁同意,单位对违规设立和临时聘用的员工支付奖励绩效工资212,700元。胡明仁受到党的严惩,违规支付的绩效工资全部上缴财政。
6.龙井市老头沟镇原党委书记金永好、副镇长蔡宗范非法组织党员干部公款聚餐。2016年11月18日,金永好决定联合组织镇政府部分党员干部集体聚餐,在酒吧参加ktv娱乐活动,并用公款报销餐饮娱乐费用3000元。金永好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并被撤职,蔡宗范受到党的警告。
7.公主岭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林子分局原副局长韩尚林非法使用公务车辆。2017年1月2日晚,韩尚林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执行公务。韩尚林受到党的严惩。
标题:吉林一镇党委书记组织党员干部在酒吧公款聚餐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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