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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11日报道,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意见》,这是一份对当前和未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的指导性文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形势的需要,《意见》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进行了改进和创新,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在政策目标上,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贯穿劳动者终身学习和终身工作,满足就业、创业、人才成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力争到2020年基本满足劳动者的培训需求。

第二,在重点群体中,针对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和产能过剩企业员工实施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重点是企业员工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

第三,在培训类型上,在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种类型的基础上,为适应发展需要,工匠精神和专业素质的培养有所提高,创业培训扩展到创业创新培训。

第四,在培训供给方面,企业应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的参与,通过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和市场化培训等方式,要求开展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五,在机制创新方面,提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发展机制、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培训质量评价监控机制和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

第六,在资金保障方面,扩大资金渠道,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贴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资金、社会捐赠和赞助、职工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也可用于参加失业保险员工的技能提升培训。

第七,在购买服务方面,政府购买指定培训机构的培训成果,政府补贴的所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都向合格的职业学院和培训机构开放。

第八,在质量监督方面,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目录,公开政府资助培训、培训机构、评估评估机构和职业资格目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建立和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而“终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培训目标涵盖所有工人,包括已就业和准备就业和创业的工人。

第二,培训补贴覆盖工人的整个职业生涯,工人从开始劳动准备到实现就业和创业的整个学习和职业生涯过程中,都有机会享受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这是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核心。

第三,技能评估激励活动涵盖了劳动者培训和就业的全过程,建议建立技能人才和技能提升的多渠道激励机制,将培训、就业、评估和使用有机地联系起来。

四是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以公共培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工业企业为主要载体,提供全方位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等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培训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将大力倡导职工终身培训的理念,从而将我国的发展从“人口红利”转变为“人才红利”。

人社部:农民工等五类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可享受补贴

该负责人还表示,《劳动法》规定,工人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意见》强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为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全方位支持。

在财政支持方面,技能培训补贴覆盖了企业中的所有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五类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新招收和调入的参加企业新学徒培训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的企业员工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实现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的全覆盖,充分体现了我国对职工培训的重视。2017年,全国企业员工参加了政府补贴的542万次职业培训,约20万名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获得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人社部:农民工等五类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可享受补贴

在税收优惠方面,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可以按规定税前支付。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的意见》(蔡健[2006]317号),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2008年生效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5%,可以扣除;超额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下一个纳税年度扣除。

人社部:农民工等五类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可享受补贴

在技术支持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和高校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双重作用。《意见》提出要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结合,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员工培训,积极承担中小企业和社会的培训任务。

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要努力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意见》强调,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工种),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人社部:农民工等五类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可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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