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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5月20日举行的“2018海南自由贸易区(香港)百日投资促进(项目)及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将加大推动总部经济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区(香港)建设的力度,加快海南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构建现代经济体系。
据《海南日报》21日报道,总部经济是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强、集聚性大,已成为区域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海南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鼓励跨国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海南设立国际总部和地区总部。”
5月15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和《海南省总部企业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证办法》),标志着海南总部经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
海南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和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具有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口)的制度机制和政策优势。目前,海南已成为国内外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地区。《工作意见》的出台必将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大型企业设立总部,这将加快海南省的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海南自由贸易区(香港)的建设。
根据《工作意见》,海南总部经济的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在海口和三亚。今年,全省总部经济全面启动。总部经济将在2020年基本形成,2025年基本形成。为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省财政支持海口和三亚发展总部经济。
同时,《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及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出入境、居留、定居、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人才住房、准入和就业等便利政策。
总的来说,工作意见有三个特点:一是重视综合政策体系建设。在政策手段上,《工作意见》鼓励总部企业通过金融支持政策在海南落户、集聚和发展,同时注重政府服务手段的改进,通过优化人才服务、政府服务等环境的创造和制度机制创新,促进总部企业的健康发展;二是注重培育总部企业层级,平等对待所有总部企业,同时制定不同类别和领域的总部识别标准,划分总部企业类型,建立高成长性总部,建立科学的梯度支撑机制;第三,注重总部经济的整体布局。在推进过程中,海口和三亚将是初始阶段的重点布局,集聚效应形成后,将根据自由贸易区(香港)的发展步伐逐步向其他市县扩散。
此次共有13个“认定办法”,重点是总部企业的类型、各类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据报道,海南省鼓励落户和发展的总部企业有四种类型,即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地区)总部、高增长总部和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
具体而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要求境外注册母公司在海南省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总资产不低于4亿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综合(区域)总部细分为三个行业标准,即旅游、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总部企业年经营收入不低于10亿元,地方财政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二产业总部年经营收入不低于15亿元,地方财政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热带高效农业等第一产业总部年经营收入不低于5亿元,地方财政对高增长总部的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对地方财政资源的贡献不低于800万元,并有核心技术和研发经费的规定;国际组织(机构)的地区总部。这一类别对资金贡献没有具体要求,旨在提高海南的国际化水平。
在认定程序中,申请企业应向注册地市、县政府总部经济司提交申请材料,并报市、县政府认定。最后,市、县政府应报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出具证明文件。
据了解,海口和三亚的总部企业具体扶持政策将于5月底出台,两市将进一步明确总部企业引进、办公空间、业务贡献、人才激励等扶持内容。总的原则是企业的贡献越大,得到的回报就越多。届时,有意愿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在海口或三亚设立企业总部。
标题:海南省出台举措扶持海口三亚发展总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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