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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因意外跌倒在北京的一家医院接受了治疗,并进行了手术。后来,刘先生在医院输液时突然情绪激动,用灭火器砸碎电梯玻璃后摔死。由于医院未履行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安全保障责任,刘先生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共计167万元。昨日上午,该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

病人死后,他的家人向医院索赔

刘先生家人的代理人说,2017年9月29日,刘先生因意外跌倒在北京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当天,医院给他做了骨折手术,但手术后,刘先生出现了发抖的症状。10月1日下午2点左右,刘先生情绪激动地死去。

刘先生的家人认为,医院没有积极治疗刘先生,也没有保证他的人身安全,给他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伤害。家属状告医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生活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67万余元。

家人说病人以前没有自杀的想法

昨天上午9点,刘先生的妻子和父亲来到了审判现场。

刘先生的妻子说,在她丈夫住院期间,她一直呆在床上。在事件发生当天早上的输液过程中,护士不熟练,针头没有被卡住超过10分钟。下午,刘先生突然变得情绪激动,浑身颤抖。在家人给护士打电话后,他们停止了刘先生的输液。之后,刘先生冲出病房,威胁他的家人不要跟着他。

医院监控录像显示,刘先生站在窗前,用手打碎了电梯室的玻璃。在医生的劝说下,刘先生向病房走去,但很快又回到了电梯室,仍然感到不安,手术后撕掉了纱布,并用灭火器打碎了玻璃。

刘先生的妻子跑回9楼的骨科病房,向护士求助,但当护士到达5楼时,刘先生已经爬上了窗台。刘先生从大楼上摔下来后,当医生赶到刘先生身边时,他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家人说,刘先生平时温柔勤劳,从来没有想过自杀。

医院说从大楼上摔下来是一次事故,不同意赔偿

据了解,在该案的服务阶段,医院称刘先生是自杀的。那天他想抽烟,所以他去了走廊,用灭火器打碎了玻璃,然后跳了下去。

庭审期间,医院表示,刘先生手术后病情稳定,语言交流正常。刘先生只花了2分钟就到了事故现场,然后从大楼上摔了下来。因为时间太短,医院没能阻止他的自杀行为。刘先生从大楼上摔下来后,医院的医生也采取了急救措施,但检查中没有生命体征。

此外,10年前,刘先生曾在这家医院接受脑血栓治疗。家庭代理人认为医院应该根据刘先生以前的医疗记录对他进行检查,但他没有这样做。

据医院称,刘先生从大楼上摔下是一次事故,医院的医疗和设施建设没有任何问题。医院没有责任,也不能同意赔偿。

该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宣布。

标题:病人手术后坠亡 家属状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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