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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司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答记者问

近日,为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保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其素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财水[2018]10号,以下简称《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财政部会计司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司负责人就《会计继续教育条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会计继续教育条例》的颁布有什么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并在法律层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人民素质。”2015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原则、要求和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达到近2000万人。它们广泛分布于我国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贯彻《会计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有必要制定《会计继续教育条例》,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问

修订后的《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的行政许可,会计人员管理需要转型升级。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是做好新时期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导和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最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

问:《会计继续教育条例》的制定过程是什么?

答:为提高《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起草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我们严格遵循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工作程序,遵循科学严谨的起草流程。《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起草一年多来,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研究和起草阶段。在配合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的过程中,我们开始研究取消会计资格行政许可后的会计人员管理问题。2016年11月,我们赴河北省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政策进行了专项调研,听取了当地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管理包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在听取地方意见、系统梳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会计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的相关要求,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形成了《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讨论稿)》。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问

第二,公众咨询阶段。2017年6月1日,我们发布了《会计继续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征求财政部内相关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征求意见稿,形成了《会计继续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三是调整和完善阶段。2018年5月,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成审核和签署程序后,《会计继续教育条例(送审稿)》正式发布。

问:《会计继续教育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素质的制度安排,应面向全体会计人员。因此,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纳入继续教育范围。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下一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需学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从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规定的学分。

问: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会计继续教育条例》有哪些创新之处?

答:《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包括公共需求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需求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掌握的技术信息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税务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掌握的其他相关专业知识。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共需求学科指南和专业学科指南,指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问

鉴于继续教育的上述内容,《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了灵活的继续教育形式。除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和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外,还包括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员培训、会计相关考试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专业会议、会计专科教育(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研究项目、出版会计论文、出版会计书籍等继续教育形式,使继续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实践紧密结合,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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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继续教育条例》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有什么具体要求?会计专业人员应该如何注册学分?

答:《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考虑到各地区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培训的形式参加继续教育。信用计量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制定。地方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可以适当调整相应的学分和学时标准以及相关的认定和计量方法;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学分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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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注册管理。《会计继续教育条例》全面贯彻“放开管理服务”的改革要求,尽可能简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注册手续。具体来说,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者中央主管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应当直接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册事宜;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举办的继续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交的继续教育信息,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事项进行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在一年内登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的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申请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你也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继续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答:为了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会计继续教育条例》明确了设立条件、教师要求、工作要求等。强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从事《会计继续教育条例》禁止的行为。同时,强调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应充分发挥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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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评估和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答:《会计继续教育条例》充分体现了继续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第一,强调用人单位应建立与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使用和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考核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岗位任职的重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和评定上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二是强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参与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和评价结果作为参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选拔高端会计人才等的依据之一。,并将它们包含在他们的信用信息文件中。继续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未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取得规定学分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限期改正。三是强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依法监督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和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承担下一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问

问: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体系是什么?

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会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其中,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中国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国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合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问:《会计继续教育条例》的实施要求是什么?

答:为落实《会计继续教育条例》,地方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中央主管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地方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应当通过本部门网站、报纸、杂志等媒体宣传和解释《会计继续教育条例》,为《会计继续教育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中央主管单位,尽快制定实施《会计继续教育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第三,进行制度建设。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启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四是2018年部署开展继续教育。地方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配合,抓紧部署和发展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问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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