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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7日电据中国民航总局网站消息,民航总局近日修订了《外国公共航空公司空运输承运人运营资格考试规则》。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对飞机机载地形预警系统和机载防撞系统的要求,提高对诚实守法信息记录的要求,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拒绝接受检查的处罚上限。

数据地图:乘客在机场办理通关手续。6月25日,民航总局在京召开了《外国公共航空公司空运输承运人(即ccar-129-r1)经营资格考试规则》第一次修订的宣传贯彻会议,中国新闻社记者殷李沁摄。

民航总局副局长李健出席了会议,并要求所有民航单位和在中国运营的外国航空公司空公司,要求充分理解ccar-129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执行该条例,切实提高外国航空公司在中国运营的安全水平。

李健表示,ccar-129是外国航空公司在华运营准入和日常安全管理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定。一方面,它继承和细化了上位法的要求,另一方面,它为相关的操作性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依据,对我国外资航空公司的安全管理起到了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同时,129项法规是国际民航组织标准本地化的具体体现,实现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对中国的授权;它体现了中国政府的责任,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符合我国监管的实际情况,有效提高了外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民航局修订外航运行合格审定规章:加大违章处罚力度

李健指出,2017年,由ccar-129管理的外国航空公司,包括港澳公司,共起降航班54.7万架次,占中国国际运输航班总数的48%,载客7260万人次,占中国国际运输旅客总数的51%。目前,外国航空公司在中国的运营情况表明,大型网络公司的目的地布局延伸到中等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小型和低成本公司大幅增加;经营类型趋于多样化等。外资航空公司面临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经营环境日益复杂、监管资源有限、监管人员要求高等问题。

民航局修订外航运行合格审定规章:加大违章处罚力度

为了做好下一步的海外航行,李健提出了四项要求:

首先,我们必须学好规则,好好使用它们,遵守它们。所有外国航空公司都应保持法规底线和诚信红线,坚持依法经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应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督促行业提高自律,协助成员公司提高安全运营能力。

第二,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系统进行管理,学会分享好的管理经验。各监管单位应利用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fsop)的外航认证监管子系统,实现外航运行认证和日常监管的全面覆盖,稳步推进安全绩效评估。

三是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推进重点监管、精细监管和差别监管。推进外国航空公司的分类管理,将有效的监管资源放在重点公司;不安全事件频发、隐患突出、无积极改进、存在欺诈行为的公司应严格按照运营评估程序进行管理。

第四,优化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提高检查员的专业能力,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做好合作,确保外国航空公司安全平稳运行。

自2005年以来,民航局发布或修订了一系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运行规范的标准格式、主基地清单、停机坪清单、运行评估程序、国外航空安全审核指南代码共享等。

ccar-129法规的修订是根据在中国运营的外国航空公司空公司的特点,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通行标准进行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飞机机载地形预警系统和机载防撞系统的要求;增加监控应急频率的要求;提出了特殊操作的要求。显然,民航空飞机和机场未列入运行规范不得使用;增加对诚信守法信息记录的要求;违规处罚有所增加,拒绝接受检查的处罚上限有所提高。

标题:民航局修订外航运行合格审定规章:加大违章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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