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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深圳朗科( netac )企业起诉北京华旗信息数字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华旗企业”)侵犯专利权事件,6月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朗科企业胜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华旗企业、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企业(华旗代厂)和深圳市星之岛贸易有限企业(华旗代理店)立即停止了侵犯朗科企业zl99117225.6号专利权的行为。 即,爱国者迷你王闪存卡(包括mp3型闪存卡产品)的生产、销售立即停止的被告决定向朗之万企业赔偿侵权损失共计100万元。
至此,被称为“中国it知识产权第一事件”的闪存卡专利案在深圳朗姆班企业胜诉中结束。
“这是朗之万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迅速发展和维持道路上取得的巨大胜利! 体现了中国在it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的愿景和正义。 ”。 朗科企业总裁邓国顺在朗科新闻发布会上说,让犹豫自主知识产权迅速发展的人握紧表示决心的拳头,向致力于技术革新的人传达了福音。
兰科公司是全球移动存储和无线数据行业的领导者。 该公司于1999年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张闪存卡(兰科企业为“优盘”,“优盘”为该企业注册商标),因此作为闪存卡的世界性基础发明专利的“数据解决方案系统用闪存电子式外存储程序” 这个专利填补了我国在计算机存储行业20年来发明的专利的空白。 此后,这家公司以卓越的持续创新能力引领了全球移动存储领域的快速发展趋势。 迄今为止,兰科企业在闪存卡行业取得了五项发明专利许可。
2002年9月,兰科企业以其闪存卡发明专利权被侵犯为由,将华旗企业(爱国者)、富光辉电子有限企业、星之岛贸易有限企业等主要闪存卡制造商及经销商送到法庭被告席上,立即停止侵权
法院的一审判决是,闪存卡使用usb技术和闪存技术,但不仅仅是与上述公知技术的移植重合,还包括通过创造性劳动实现闪存电子式外部存储的存储管理手法、电力供给系统战略、连接关系、。 被告用公知技术进行了不侵犯权利的答辩,但提出答辩的公知技术不存在于独立的技术文件中,而存在于3个个别技术文件中,因此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的公知技术答辩事由不符合公知技术答辩的条件,被告的公知技术答辩主
据知识产权资深人士透露,从该判决的复印件来看,华旗、富辉、星岛等三名被告被宣布退出闪存卡市场,即使上诉,其机会也非常少。 这意味着这个判决会直接影响国内闪存卡市场的未来结构.。 此外,具有台湾资本背景的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企业一直为国内许多闪存卡制造商提供代理服务,但富光辉的败诉实际上产生了更广泛的影响。
朗科企业法务部长路攀表示,朗科企业目前在闪存卡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上投入了数千万元,从1999年到现在,朗科企业仅因遭受专利侵害的损失就达到了最近亿元。 如果侵权者长时间不受法律处罚,兰科企业在技术开发方面的巨大投资将难以继续,闪存磁盘领域的后续快速发展也将无法保证,顾客也将无法获得多种多样的新技术产品和服务。 这样的判决确实是时雨。
国内学者认为这项判决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 为中国it知识产权保护确立了重要的里程碑。 其示范效应和深远的影响在未来中国几年技术的迅速发展史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标题:【国内热闻】中国IT知识产权第一案判决:深圳朗科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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