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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委监察同设一处的第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始终坚持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忠实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双重职责,大力整风反腐,不断净化和优化政治生态,为实现“一个回归、六大”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强调政治责任

实践“两个维护”

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不断强化政治机关的属性和定位,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加强基础、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根本任务。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实践“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作为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更加自觉地在加强监督、纪检监察、调查处置、巡视检查、问责问责等各项工作中落实“两个维护”。,查处29起案件,涉及30人违反政治纪律。根据总书记关于殷墟安全保护的重要指示,内黄陶瓷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的舆论,银都区统计工作的失真,华县扶贫工作的核查,共追究88名党员干部的责任。积极协助市委全面严格推进党的主要职责的落实。督促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有7个党组织和205名党员干部没有落实责任和失职。严格控制选人用人的政治性、廉洁性、作风性和形象性,对52批834名候选人首先进行提拔、提名和考核,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书》。对560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对全市的党风、政风和政治生态进行了分析、判断和评价。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协调推进改革

突出制度优势

监管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市、县两级监事会全部成立并挂牌,全市检察系统调出226人,调出170人。执法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占纪委监察人员总数的70.37%,全市监察对象达到99400人,增长105%,实现了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全覆盖。出台了《监督范围和对象的指导意见》、《检查调查“四个统筹”合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纪检监察办法》等制度规范,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两个规律”,促进了纪检监察一体化。全面覆盖认证机构改革。实施了12项监测措施,74起案件在指定管辖范围内,1 632次谈话,965次询问,351次讯问,1 074次询问,4次冻结,324次通话,24次拘留,21次搜查,8次评估,72人(包括6名县级干部)被留用。全面覆盖认证机构改革。153个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到位,覆盖735个市县直管单位,充分发挥“居民”优势和“派系”权威,处理问题线索854条,立案83件,党纪政纪处分132件。“探测”和“前哨”的功能更加突出。探索和推进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乡镇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督察室和村督察员,监督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得到加强,基层监督监督模式不断完善。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坚持人民的立场

惩治基层腐败

我们要始终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到党的形象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继续巩固和落实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成果。市纪委查处了127起违反八项中央规定和“四风”精神的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件,组织处理56人,举报138人;严查47起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如高调和行动执行不力,并给予69人纪律处分。关注民生发展严惩营私舞弊。查处了553起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5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92人受到组织处理,20人移送司法机关。继续施加压力,帮助克服贫困。查处扶贫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58起,给予191人纪律处分和政府处分,给予192人组织处理,移交司法机关8人。严格调查腐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有982条关于黑与恶和“保护伞”的线索,立案188起,124人受到纪律处分和政务处理,15人移交司法机关。对布文俊、魏、王全福等一批“黑手”进行了严肃查处,形成了强烈的震撼。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加强检查和打击

扮演剑的角色

提升政治地位,加强巡视检查和整改。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落实巡视整改,就是对党不忠”的重要指示,做好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反馈的整改工作。市纪委12项领导整改任务全部完成;中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913条线索和省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97条线索全部完成,13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4人得到组织处理。突出政治检查,提高质量水平。围绕“六个围绕,一个强化”,完成了对30个市级单位和部门的三轮常规检查,指导9个县(市)开展上下联动和延伸检查,发现“三大问题”和违规1728件。共有1319个“六大纪律”,移交192条线索,67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被给予基层组织待遇,探索创新村。积极培育“林州试点”,总结形成“林州模式”。市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共检查999个村,发现问题5379个,督促整改问题2700个,为提高基层执政能力,开辟公共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创新基层党建做了有益探索。省委书记王国胜,中央纪委书记任正晓,省纪委书记多次批示,肯定了安阳村的检查工作。中央巡视员进行了调查和总结指导,全省村庄现场检查在林州进行。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履行监督的第一责任

加强学科建设

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意识和执行力度。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杜绝了纪律处分执行中的“白条”、“折扣”和“弹性”。履行监督的首要职责。要构建纪检监察、监察监察监察、派驻监察和巡视监察“四全”格局,强化日常监察、过程监察和长效监察,让纪检监察能通电、管住、问责。在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委员会设立纪检监察室,加强对监察力量的支持。引入注册机构工作标准,加强近距离、全天候和正常监管。注意分析趋势,把握趋势,准确监控信访报告的大数据。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投诉4503件,处理问题线索6516条,分别增长54.8%和31.7%。我们对多次来信来访进行了专项治理,推广了“334411”内黄信访工作方法,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准确运用“四种形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用“四种形式”处理了6939名党员干部。其中,4318人接受了第一种形式的治疗,占62.2%;1982人接受了第二种形式的治疗,占28.6%;387人接受了第三种形式的治疗,占5.6%;252人接受了第四种形式的治疗,占3.6%。前两种形式的使用占90.8%,倒金字塔的分布结构越来越明显,监督和纪律扩大到“控制多数”。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加重处罚

保持高压状态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保障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和监督权。加强纪律和办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和“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压力、长冲击,坚持查处行贿受贿,重拳惩治腐败,不断增强“怕”和“知止”的氛围,着力查处十八大后政治经济问题交织在一起的腐败案件。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91件,同比增长42%(其中县级干部61名,同比增长165%),受政纪处分2543人,同比增长51%(其中县级干部43名),司法机关移送93人。坚持安全底线。纪检办案要以“教育救人”为宗旨,纪检办案方式要转变为“同志式、帮扶式”,密切关注“日常”谈话和留职等关键环节,确保“零违纪”、“零事故”。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注意标本兼治

深化案例推进改革

围绕“三不”机制,我们要做好“后半篇”。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制定了《关于推进改革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纪委出台了监督检查配套措施,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部门协调配合、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身作则,以案例促改革,甄别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调查。加强警示教育。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推进个案改革,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推进个案改革。全市共筛选出1437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313次,接待106758人次,召开1971次会议,推动民主生活或个案组织生活。加强案例促建设。监督案件所涉单位和部门在思想教育、权力监督、制度规范、制度机制等关键环节发现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建立整改台帐,建立977个新制度,修订1599个制度,废止173个制度。用制度管理权力、管理事务、管理人民的长效机制,达到了“查案、警示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把握自我建设

提升团队形象

实施“大学习、大整合、大提升”行动。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重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力,围绕党章、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多层次的推心置腹的会谈;开展多种形式的大规模岗位培训,全面推进组织团队、思想认识、工作理念、方法手段等的深度融合。标准化和制度化的工作。制定常委会(JISC)议事规则、监督纪律实施办法、纪律处理专题会议工作规则等内部控制机制,实行问责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审查和批准纪律,建立考核制度,使纪检监察干部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责任感更加突出。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从党支部设置改革入手,召开机关党建和从严治党会议,实现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的扁平化和规范化。坚持“零容忍”,严格防范“灯下黑暗”。2018年,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受理了280条纪检监察干部举报线索,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刃永不被拂去。□安·玄寂

标题: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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