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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冬冬报道,“国际国内金融发展的历史一再证明,金融创新必须高度重视防范风险,特别是那些打着创新旗号的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庞氏骗局等金融欺诈行为。”11月2日,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第七届年会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发言中表示,金融是一个具有操作风险的特殊行业,社会资金多、社会化程度高、杠杆大、外部性强。此外,金融风险传播迅速,很容易影响类似机构。稍有不慎,风险就很容易蔓延到实体经济,甚至给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带来致命的伤害。
例如,他说:“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有着深刻的教训,其国际、经济和政治影响尚未消散。必须让警钟长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果断地整顿各种金融市场混乱局面,推动中国金融业稳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大力实施反周期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尚福林表示,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金融创新需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这是金融唯一正确的出路。同时,更有必要坚持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科学把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的微妙平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金融形式,如点对点贷款、虚拟货币交易、校园贷款等。以及一些“影子银行”业务。尚福林说,一些打着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旗号的所谓“创新”活动,实际上是为了规避监管和隐藏风险,实质上是过去金融混乱的变种,只是结构比原来更复杂、更贴切、更有害。
风险在哪里?他表示,一方面,一些产品是多层嵌套的,期限错配,隐藏了基础资产和实际风险承担,导致金融风险在行业、市场和地区之间的传染显著增加;另一方面,一些商业模式提高了社会交易成本。表外业务通过渠道逃避监管。即使渗透后投资实体经济,在经营过程中,也会大大拉长融资链,降低货币传导效率,推高企业融资杠杆,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甚至一些企业只让资金在空回合体系内自行流通,这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负担。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网上金融行为的普及和应用,风险也可能延伸到其他领域。简单照搬过去手工操作的风险控制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网络时代的要求,因此有必要重新设置风险防范机制。
尚福林表示,“伪金融创新”违反金融法,扰乱金融秩序,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决纠正,早抓,清理源头。
标题:尚福林:对“伪金融创新”必须坚决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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