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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记者顾晓丽),1991年11月6日晚,浙江省武义县一声刺耳的枪响划破了宁静的夜晚。胡红艳,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的一名老警察,在与歹徒搏斗时不幸被击毙。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尽了最后的努力去抓住歹徒并把他们压在自己的身下...20多年后,他的英雄事迹仍然深深激励着他的年轻同事。
胡红艳,1940年出生于浙江省永康县,1971年加入公安工作。曾担任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警察、指导员、公安局长、内卫局长、司级纪检监察。当他在警察局当办公室职员时,他积累的档案是完整有序的,有大大小小的备忘录,被同事们称为“活字典”;当他在田野里奔跑时,他把他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厂和矿山的住宅建筑都画成了一幅画,他对社会形势有了清楚的了解。
1991年11月6日22点左右,胡红艳和他的同事们像往常一样整理当天的文件,准备休息一下。突然,他们收到了群众的报告。下午,两个可疑的年轻人住在招待所。“传说有枪,但我不知道是真是假。”。
这条线索立刻引起了胡红艳的警惕。他立即带着他的同事去找那两个可疑的人的住处,发现门开着,房间里乱七八糟。据招待所的管理人员说,他们刚刚退房,就匆匆离开了。
“拦住这两个人!”胡红艳迅速做出决定,追捕并拦截这两个人,同时向上级报告。当胡红艳来到一条国道旁时,他看到两个高个子年轻人看起来很慌张,停下了一辆开往温州的公共汽车。胡红艳和他的同事立即阻止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到附近的会议室进行检查。
“我们是公安局的。有些事情需要你配合调查。”胡红艳透露了自己的身份后,搜查了两个年轻人。这时,其中一名青年突然从腰间拔出手枪,向胡红艳和他的同事疯狂射击。胡红艳冲到枪手面前,赤手空拳抓起枪。邪恶的歹徒向胡红艳开枪,子弹击中了胡红艳的腹部,血流如注。在严重受伤的情况下,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去控制罪犯,并对他的同事喊道:“去抓罪犯!去抓罪犯……”
胡红艳英勇地死去,因为右腹腔的血管破裂,他失血过多,医院没能抢救过来。1992年,胡红艳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同年被公安部追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人民日报(2019年12月3日08版)
标题:用生命铸就平安金盾(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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