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87字,读完约6分钟
我们的记者杜冰
作为结构性去杠杆化的重要手段,市场化的法定债转股将很快扩大范围,提高质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大推进债转股市场化法制化的力度,扩大债转股范围,提高债转股质量。”
为进一步明确债转股机制,“工作要点”确定了一系列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其中解决市场化债转股中资本占用过多的问题,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渠道是今年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这将有效激发商业银行发展市场化债转股的活力。
“工作要点”面对当前债转股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出台相应政策予以应对,有助于债转股工作加快实施,降低企业部门杠杆率。”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新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
扩大债转股实施机构
股票银行的进入门槛或降低
“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的主体作用”是《工作要点》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业内专家认为,要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主力军作用,一方面要改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现有的运营模式,开辟实施机构的工作链;另一方面,要增加债转股实施的主体,通过降低门槛进一步扩大实施组织。
目前,大型商业银行仍是市场化合法债转股的主力军。2017年,经原银监会批准,五大商业银行分别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重点实施市场化的法定债转股。自近三年前成立以来,已有五家公司在推广其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6月,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实施254个债转股项目,总金额达4000亿元。
但是,该项目的实际落地率并不尽如人意,这仍然是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的一个大问题。对此,《工作要点》明确了执行机构制度层面的进一步要求:“商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银行与部门的联动,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设立,充实金融资产投资人才队伍,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同时,从拓展的角度看,《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合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意味着将降低股份制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难度,有利于市场化债转股机构的进一步拓展。
“目前,许多股份制银行对债转股业务非常感兴趣。但由于政策限制,很难单独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根据董希淼的分析,根据以前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亿元,对于资本补充压力较大的股份制银行来说,这是一个较高的门槛。
“下一步,商业银行也可以成为主要发起人,吸引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的加入,并共同发起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进一步加大债转股的实施力度。”董喜淼认为。
明确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专家建议进行有针对性的优化和调整
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久性债券补充资本,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市场化债转股中资本占用过多的问题,是清理债转股落地渠道的工作重点。
"最大的障碍是资金占用问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银行过度的资本负担是难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专家分析,我行债转股子公司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现在100%由银行控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持有的股份需要纳入合并范围。如果风险权重以表中持股的形式计算,在债转股过程中,银行的资本负担将会加重。根据相关规定,商业银行两年被动持有的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400%,两年后的风险权重为1250%。相比之下,商业银行对正常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
“一方面,债转股已经是银行短期利益的转移;另一方面,债转股的实施也导致风险权重显著增加,导致资本损失增加。因此,过度的资金占用不利于银行开展这项工作。”曾刚认为。
对此,《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一些专家认为,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在高风险权重的债转股中持有股权、占用更多资本的问题,并采取更多措施支持其补充资本,将有助于化解银行在债转股中面临的资本压力,更好地调动银行的积极性。
“如果监管水平优化资本占用并适度放松,将进一步激发银行业实施债转股的热情。”曾刚说。
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可以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的风险程度,采用不同的债转股风险权重来设定风险权重比例。
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债转股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将会增加
“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渠道”是《工作要点》提出的通过扩大资本来源促进债转股项目落地的重大举措。具体来说,它包括引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来发起建立资产管理产品备案制度;将面向市场的债转股资产管理产品纳入保险基金等长期基金的白名单;探索并提出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符合法律法规的优质企业债转股。
“债转股需要大量长期资金。”《工作要点》再次强调,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关键是放宽社会资本参与的门槛,平等保护社会资本的权益。上述措施是降低门槛和扩大准入的具体体现。”董喜淼分析道。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债转股是增加资金来源的重要手段,需要一定程度的政策明晰度。”根据曾刚的分析,在新的资产监管框架下,需要相应的政策来支持债转股产品,这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适当和适度的创新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是今后促进债转股发展的核心方面。”曾刚认为。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要点》中提出的资产管理产品备案制度,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资产管理产品扫清了制度障碍,迈出了重要一步。联讯证券高级宏观研究员张德礼预计,下半年债转股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将会增加,政策层面将给予相应支持。
“对于具体的认购情况,这取决于相关产品的预期收益、认购门槛、退出机制等。,并在产品设计方面努力吸引投资者参与。将来,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那些长期债务到期的机构投资者,可能是债转股的主要资金来源。”张德礼认为。
标题:资本占用难题新解将激发商业银行积极性
地址:http://www.ayczsq.com/ayxw/5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