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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14年到2017年,全省“全面细化”(即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的总投资达到303.32亿元。截至2017年10月底,“综合疏伐”项目已开工面积136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54.57万平方米,均在西部地区
自2014年实施“整体细化”工程以来,我省通过建立资金共享、定期通报和监督检查机制,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工程实施。
我省“全面细化”的资金投入实行“中央、省、州、县”四级共享机制。中央和地方政府以5:5的比例分享。地方分担部分综合考虑地方财政状况的差异,将16个州(市)和3个直属县财政分成4个等级,确定地方资本分担比例:一级省与州(市)以1.5:8.5的比例分担;第二档以3:7的比例共用;三档按5.5:4.5的比例共用;4档以7:3的比例共用。地方资金四级共享机制不仅调动了地方财政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困难地区的资金配套压力,充分发挥了中央和省级资金的杠杆作用。
2016年4月底,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全省16个县(市)开展了“全面间伐”专项督导,并对32个县(市、区)的130多所项目学校进行了实地考察。2016年底,省教育厅在各地自查和“全面细化”自查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抽查和现场监督。2017年9月底,省政府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形成了每年至少一次“全面细化”的专项督导机制。
鉴于“整体细化”进展缓慢,省教育厅不时进行访谈,访谈对象包括州(市)级教育主管和项目实施缓慢的县、市、区分管副县长、县教育主管。如果面谈后整改不能如期完成,将启动行政问责。2017年7月,省教育厅对保山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四个发展缓慢的州(市)的教育局长进行了访谈,使访谈问责机制得以落实。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制定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20条底线细化标准》。细化标准对“20条底线”指标逐一进行了解释,要求各地按照“20条底线”指标的要求,逐一推进达标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为有效解决我省贫困地区“综合间伐”项目融资困难的实际问题,省教育厅建立了“综合间伐”工作台账,逐县统计“综合间伐”工作进展情况,逐县测算“综合间伐”资金缺口。同时,积极协调省级财政部门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困难问题,明确88个贫困县“整体减薄”的配套资金由省市按原有资金分担比例承担,贫困县县级财政不再需要投入“整体减薄”配套资金,实现贫困县“整体减薄”县级资金的“零匹配”。(记者陈)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标题:云南省全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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