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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油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始终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废油重返餐桌。
“地沟油”是指由餐厨垃圾、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近年来,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在继续实施加强“废油”源头控制中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和遏制了制造、销售和使用“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全面控制“废油”的长期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源头控制,加强餐厨垃圾、废油和肉类加工废弃物以及不合格畜禽产品的管理。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垃圾和废油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垃圾和废油的主管部门,加强餐厨垃圾和废油生产、回收、清运和处理的管理;完善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管理措施,鼓励企业在屠宰间、肉类加工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设备,跟踪废弃物流向。为加强对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和屠宰的监管,屠宰加工企业应建立胴体肉加工和销售档案,并详细记录销售情况。
《实施意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进货检验、索证索票、全程跟踪制度。各级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重点抓好畜禽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小食品作坊、小餐馆和小摊点等。,并开展专项整治非法收集、储存、加工和利用餐厨废弃物和废油,以及利用肉类加工废弃物和生产、销售“废油”的不合格畜禽产品。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行政机关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涉嫌刑事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废油”的违法行为,对犯罪分子造成了强大的打击。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配合,严格监督考核,推进社会共治,制定和实施奖励和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非法制造、销售“废油”窝点和非法使用“废油”企业的曝光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记者陈小波)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标题:云南省出台《实施意见》 健全机制 坚决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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