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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谁也不能少”的工作目标,“一户一案,一命一案,精确政策”千方百计“控制辍学,保护学校”。截至去年11月,义务教育的辍学率为0.39%。其中,小学辍学率为0.07%;初中辍学率为0.99%,全省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下降。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将通过国家评估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作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家庭的“三退出”指标要求,明确规定每个县义务教育辍学率必须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小学0.6%和初中1.8%以下。
2017年8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义务教育辍学准确控制和保护工作的通知》,签署了《云南省2017-2018学年义务教育辍学准确控制和保护责任书》,要求各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推进辍学控制和保护工作。并采访了7个市的教育局长,18个县的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长。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与公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联系,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直民族”地区学龄儿童等特殊群体,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针对已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应采取“一人一案”的措施,及时检查和填补空白,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准确识别尚未入学和辍学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龄学生都被建议入学并返回学校。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去年11月,我省首例控制辍学公益诉讼案在兰坪白普米自治县举行。该县拉井镇政府起诉五名学生家长,要求责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孩子上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并利用法治手段继续中断的农村求学梦想。
此外,有必要精确控制压差。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辍学控制和保护工作,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辍学控制和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对于那些厌倦了辍学的人,改善教育和教学管理,让学生能够学好并留下来;对于因远离学校而辍学的学生,优化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通过对学生辍学原因的认真研究和分析,可以对症下药,制定准确的政策,完善说服学生返校的长效机制和预防工作。对特殊群体,如已办卡的贫困户,应给予优先救助。准确落实义务教育免费、补助、帮扶政策,“一户一箱,一辈子一箱”,优先落实补助政策,优先满足寄宿需求,确保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记者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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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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