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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据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2月2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微博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3月20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颁布旨在促进微博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国家网信办: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发现谣言要主动辟谣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条例》共18条,包括微博服务提供者的主要责任、真实身份信息的认证、分类管理、辟谣机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管理。

根据《条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微博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地方互联网信息办根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微博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执法。

《条例》强调微博服务提供商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具备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和防范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谣言机制,发现谣言或虚假信息,积极辟谣。

根据《条例》,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其他组织负责对前台实名认证账户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意见进行管理。微博服务提供商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如管理权限。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相关负责人强调,微博服务提供商要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自觉接受公众和行业的监督,积极打造清晰的网络空空间。

[问答]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微博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2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微博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采访的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条例》相关问题的提问。

问:请告诉我们该条例颁布的背景?

答:近年来,微博为网民提供了获取信息、享受休闲、交流情感、分享谈心的重要平台,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一些服务提供商没有意识到自身的安全责任,管理措施和技术支持能力不完善,导致低俗色情、民族歧视、谣言欺诈、传销赌博等非法有害信息的传播。,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影响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为促进微博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本条例。

国家网信办: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发现谣言要主动辟谣

问:该条例所规范的微博到底是什么意思?

答:《条例》所称微博是指基于用户关注机制,以短信、图片、视频等形式传播和获取信息的社交网络服务。

问:《条例》的倡导和鼓励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条例》,微博服务提供者应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服务公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倡导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和安全上网。

问:平台在微博信息服务管理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答:《条例》明确规定,微博服务提供商应承担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有安全可控的技术支持和防范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二是制定平台服务规则,与微博服务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根据“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身份认证,个人信息安全得到保障。第四,建立和完善辟谣机制,发现谣言或虚假信息,积极辟谣。第五,发现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六是自觉接受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便民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国家网信办: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发现谣言要主动辟谣

问:请您介绍一下前台实名认证账户的管理要求好吗?

答:条例强调用户在前台申请实名认证账户时,应提供与认证信息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台应审核认证信息,并根据注册地向国家或当地相关网络信息部门备案。为防止虚假欺诈账户,如果用户提供的认证材料与认证信息不一致,平台不得在前台提供实名认证服务。

问:各种组织对前台实名认证账户有什么责任?

答:《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其他组织负责前台实名认证账户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意见的管理。微博服务提供商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如管理权限。

问:《条例》对通过微博发布新闻信息有什么要求?

答:《条例》要求,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范围内开展服务。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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