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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7日电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中央政府对重大项目土地整治的支持力度。根据《通知》,要鼓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规划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村分散、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布局,推进废弃和受损土地复垦,提高“土地改良+综合效益”。
数据地图:农田。欧阳常海的《通知》指出,两部门继续支持地方政府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粮食主产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地区的重大工程建设。在脱贫的关键时期,我们主要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实施重大工程。
重大项目的支持模式已由“先补后建,边补边建”调整为“奖补结合,先建后奖”。两部门在“土地整治专项工程”年度预算中安排中央扶持资金,并按60%和40%的比例确定重大项目的基础奖和绩效奖。重大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且项目总体进度过半时,将发放50%的基本奖励资金;重大项目完成总体建设任务后,视总体验收情况,发放50%的绩效奖励资金。
《通知》指出,省人民政府完成重大项目立项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省国土资源管理和财政部门向两个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经两部门同意和支持,各地不得调整超出重大项目范围的项目。因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超出调整范围或重大项目无法按原计划继续实施,两部门将终止中央财政支持。
《通知》明确提出,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应根据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区域条件、土地整治专项预算定额、地方资金保障程度等因素,进行分区分类确定。中央扶持资金原则上支持东、中、西部地区,比例不超过重大项目总投资的30%、40%和50%,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境地区的支持比例可适当提高。
根据《通知》,要鼓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规划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村分散、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布局,推进废弃和受损土地复垦,提高“土地改良+综合效益”。加大土地工程、土地信息、土地管理等新科技成果的应用,提高土地整治技术水平。
积极引导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实施模式。大力推进村民自建改造模式。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小型改造项目允许由项目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主实施。拓宽资金来源,形成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实体投资建设直接受益项目,让使用者和受益者更多地参与建设管理和保护。
根据通知,重大项目建设实行“省负责、部监督、部指导”的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对重大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检查验收负有主要责任。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重大项目建设,每年年底向两部门提交重大项目建设年度总结报告。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及时将重大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信息入库,确保位置清晰、土地类型正确、面积准确、进度可控。
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和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体系,两部门通过内部核查和抽查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效果。
标题:两部门:开展农村闲置用地整理 推进废弃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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