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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10时,中国保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发言人张中宁,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司司长何晓峰,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司机构管理司副司长曹小英出席会议。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股东的监督,《办法》从多方面丰富了股东监督的手段,明确了退出机制。

首先,它规定监管当局可以调查或公开询问涉及保险公司股权的股东行为。

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或股东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陈述。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并要求被撤销行政许可的投资者按照股票价格和每股净资产价格中的较低者退出。

第三,规定监管机构可以限制保险公司非法股东的相关权利,并责令其依法转让或拍卖其股份。逾期未完成转让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应当按照评估价格转让股权。

第四,建立投资者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记录投资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规定监管机构可以限制投资者在五年以上甚至终生投资保险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标题: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者 股东将被永久逐出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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