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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安阳市委关于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年3月18日)
政府机关党建是政府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是其他领域党建的风向标,有必要率先垂范。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政府机关的严格性入手,从政府机关的党建工作入手。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级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1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导向,以“两个优势,一个创造”(争当五星党组织,争当安阳先锋,打牢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建模范机构)为出发点,着力深化理论武装, 以巩固基层为重点着力解决和预防“两皮”和“灯下黑”问题,全面提高全市机关党建质量,为深入学习贯彻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有效树立榜样。 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以身作则,以身作则,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建立了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构。为了实现“一个回归,六大”的目标和任务,
(2)目标和任务。以政府机关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突出基础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长远建设,继续推进政府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将建设10个党建示范单位、100个五星党支部和1000个标准党支部,使党的统一领导更加坚强,党的组织机构更加科学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更加准确有效,党建工作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我市实际,服务发展大局,突出时代特色,努力探索高素质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第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导向、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成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的坚定捍卫者和忠实实践者。
(4)率先“两个维护”。全市各级机关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中体现“两个维护”,这体现在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实效性上。它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与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保持一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部门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和党委的部门领导机构,下同)要把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的各个方面,做到党中央倡导的坚决响应、坚决执行、坚决消除。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制度教育,定期组织警示教育,报告典型案例,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加强自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进展。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纪律遵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批评和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纪律的言行,要严肃处理。
(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方针。“三会一课”要注重党性修养,结合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践进行政治学习和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应反对“兰考标准”,党支部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在会上明确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访谈和来信,以及个人需要报告的重大问题和相关问题。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参与双重组织生活,积极缴纳党费和讲学。党员民主评价要联系党员的实际,分析党性。主题晚会日要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并做好商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和完善入党誓词、入党自愿书、党员“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七)培育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充分利用各种红色教育资源,大力学习和弘扬焦、红旗渠、大别山精神,深入开展忠诚教育,探索和总结既符合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又能反映机关实际情况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打造具有部门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营造廉洁氛围的机关政治生态。
(八)坚决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思想工作的领导,做好本部门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消极言论,积极稳妥地做好风险判断、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工作。
第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9)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新时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主动精神、牢记使命”制度,举办“安阳机关先锋讲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的第一主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领导和促进学习中的作用,运用“五种学习方法”进行学习,努力学习和理解。实施青年理论学习促进项目,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选拔青年学习标兵。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红旗渠干部学院和市县党校的主体地位。
(十)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向干部作一次情况报告。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党员干部以红旗渠精神奋发前进。
(十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和完善推心置腹的谈话制度,以便谈论工作变动、组织待遇、家庭事故和新出现的问题。防止单纯的政治学习和集体谈话代替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推进党建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坚持中心,服务大局,让中央、省委、市委有安排,让党组织、党员干部有发言权、有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履行职责,带头解决困难,以高质量的党的建设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第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打造强大的基层党组织
(十三)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增强组织力量为重点,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开展“双强一创”活动,进一步推进“逐支观察、整体提升”和星级党组织评选活动,创建一批机关党建示范点,实现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率先建设五星级党支部,促进落后与进步。深化政府机关和社区结对共建,继续开展政府党支部和农村基层党支部“手拉手”活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智能党建”。
(十四)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格发展党员。党员集中学习和培训时间一般每年不少于32小时。开展党员积分管理,采取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费集中支付日、创建党员先锋模范等措施,引导党员增强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听取党委(党支部)和党支部的意见。加强党内鼓励、关心、帮助工作,关心爱护机关困难党员。
(十五)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政府工作委员会坚持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培训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所属机关成员,组织政府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政领导示范培训班,每三年轮换一次。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每年轮训一次党支部书记(成员),新的党支部书记要在上任后六个月内接受岗位培训,把党员干部培养成政治上有智慧的人、党建工作的局内人和关心干部职工的人。
5.坚持纠正风和纪律,建设廉洁积极的政治机关
(16)永不停止整顿“四风”。严格贯彻八项中央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倡导“五到五”工作方向,坚持“四风”并举,彻底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特别是作风高、执行力度低的突出问题。党委(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转变作风,树立不切实际的目标,开不解决问题的会,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十七)密切联系群众。完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行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从基层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团队成员每年应亲自撰写至少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继续推进在职党员向社会报告服务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十八)坚持纪律先行。党的纪律和纪律教育应作为中央小组、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党员和新干部应接受纪律和廉政教育,新党员和新领导干部应进行廉政谈话。深化监督纪律“四种形式”的运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面管理和监督,推进以案促改革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推进无所畏惧、无贪无厌的腐败,长期坚持“严”的主调。
第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的合力,抓好政府党建工作
(十九)完善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市委统一领导全市机关的党建工作。全市各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本级党的工作,每年至少向同级党委常委会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并听取指导意见。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支持和配合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自觉接受机械海关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履行机关党建的主要职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政府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
(二十)加强党的工作委员会建设。本市各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秘书原则上由同级党委成员兼任。县(市、区)机关工作委员会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书记应由分管本部门工作的同级党委委员兼任,并明确一名部门班子成员分管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确保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政府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党委常委会会议。加强上下级工作委员会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促进市县机关党建工作形成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十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四级五岗”名单。部门党组(党委)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切实担负起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每半年至少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使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本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两责”。党委(党支部)作为部门和机关党建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同级工作委员会和党组(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和推动部门和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在纪检监察委员会和部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政府部门的纪委要做好本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府党委(党支部)书记、纪检委书记要围绕主要业务,切实负起责任,不要做“挂名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组领导要按规定履行职责,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身上。
(二十二)完善党建工作评价机制。全市各级党委应将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的力度。党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首先进行考核和表彰,涉及机关党建工作的履行时,同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应当提出意见。各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应定期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党建主要职责,并向同级党委报告重要情况。要与巡视检查工作相衔接,推动巡视检查部门对党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为促进机关党建述职评议的规范化,党支部书记每年向政府党委报告,政府党委书记向政府工作委员会和部门党组(党委)报告,政府工作委员会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接受评议。部门党组(党委)每年报告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党建工作的发展情况。
(二十三)完善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党委(党支部)根据从严治党的需要,设立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人员较少的部门应确保有专人负责。党委(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委(党委)书记或党委(党委)成员负责人事工作。设立党委的部门一般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副书记配备本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干部,机关纪委书记根据实际配备本单位内设机构正职或副职领导干部。他们的年龄一般应能任职一个完整的任期,他们一般应连续任职不超过两个任期。党委(党支部)和纪委应提前与工作委员会沟通协商。党委(党支部)和纪委负责人的空缺应在6个月内填补。专职副书记参加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会议由党组(党委)和单位负责人主持。各级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本部门行政预算;重大活动和特殊任务,应安排专项资金。
(二十四)加强政府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全市各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根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分组领导组织工作。部门党委要定期研究部署小组工作,机关党组织要协助部门党委加强对小组工作的领导,关心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完善对生活困难干部职工的帮扶机制,更好地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标题:中共安阳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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