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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而坚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网5月3日-23年前,年轻的王勇进入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始了他作为一名检察官的道德责任生涯。多年来,王勇一直在检察院担任各种业务职务。改变的是立场,保持不变的是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他孜孜不倦地学习,刻苦钻研各种业务工作,积极探索各种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投身检察事业,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
为了法律的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接触的案件大多是疑难杂症,如何彰显法律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直是王勇努力的方向。
我真的没有选择,请帮助我!几年前,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检察官的王勇遇到了21岁的小林。让王勇吃惊的不仅仅是失去了年轻人的右臂,还有他绝望的气息。原来小林在明溪当地的一家橡胶厂工作。在操作机器时,他不小心把胳膊夹在机器里,摔断了右臂。该企业拒绝赔偿工伤,理由是它没有与小林建签订就业合同。
王勇接待了小林,并建议小林注意自己的健康,同时表示将公平公正地调查此案。经审查,王勇发现,虽然用人单位没有与小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小林在橡胶厂连续稳定工作了一段时间,两人形成了劳动关系。小林在主人的指示下打开了机器,这应该被视为工伤。经审查,三明检察院将此案提交省检察院抗诉,最终得到圆满解决。事后,小林深受感动。他拖着瘦弱的身体感谢王勇:感谢你们的检察官主持正义,非常感谢!
看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王勇的喜悦溢于言表。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关系到每个人。只有用群众听得清楚的语言,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才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才能不承担检察官的职责。
为了内心的信仰
不要放过坏人或冤枉好人。在检察官的字典里,没有三个词的位置:不公正、谎言和错误。这是王勇的座右铭,也是他司法工作的真实写照。
2014年,王勇接受了一起简单的隐瞒犯罪案件。但在阅卷过程中,王勇发现盗窃犯罪嫌疑人黄的鉴定记录与所谓犯罪嫌疑人罗慕华的供述存在矛盾。带着疑问,他打电话给公安机关的殡葬承办人询问情况,得知黄指认购买被盗汽车的嫌疑人不是罗慕华,而是罗慕华的父亲罗慕生。
谁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王勇向主管领导汇报了案情后,要求公安机关的调查人员到三明看守所再次讯问黄,并向他说明了案情。黄坚持说他绝对不会认错买车的人。在黄的保证下,王勇把怀疑的目光转向了罗慕华和他的父亲罗慕生。他再次走访了罗慕华的村子,通过与村干部的交谈,他发现罗慕华事发时正在外地工作,他根本不在村子里,所以没有时间犯罪。
面对确凿的事实,罗慕华终于解释了情况。原来是他的父亲罗慕生买了偷来的车。因为他父亲掌握了烤烟技术,又怕被公安机关抓到而耽误生产,他就让罗慕华拿了包。此案最终曝光,罗慕华和他的父亲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一个法人应该有法律信仰和追求,我希望在检察机关努力实现我的法治理想。让王勇感到自豪的不仅是此案被评为三明市检察院十大优秀案件,而且在公诉期间自己处理的400多起案件中,审查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和法院的有罪判决率都达到了100%。
标题: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勇用过硬检察业务诠释检察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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