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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日报-海峡法治网5月7日报道,拖欠执行款500多万元的执行人在厦门举行庭审,漳州市相城法院执行法官马不停蹄赶到厦门。经过15个小时的紧张努力,双方达成了和解,遗嘱执行人提交了70万现金和4家商店来偿还这笔钱。日前,申请执行人吴某感谢襄城法院执行法官打出公平、高效、诚信、奉献、奉献的旗帜。

根据襄城法院判决,本案申请执行人笔与执行人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林建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房地产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工程款516.4271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4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林系房地产公司法人,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林未能履行判决结果,申请襄城法院执行委员会强制执行。这个案子执行的关键是找到被执行人林的下落。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林下落不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次搜寻,执行法官得知遗嘱执行人林可能前往厦门参加仲裁案件的审理,于是带领遗嘱执行人前往厦门开始15小时的执行比赛。

在审判现场,林没有想到襄城法院的执行法官会突然出现。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传唤林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查询问,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林说他想解决这个问题,但暂时无法实现。经过5个多小时的调查和询问,办案法官终于在本案的执行上打开了一个突破口:林表示可以提供担保人,并希望与执行人和解。在被执行法官传达后,吴某同意谈判。为了案件的顺利进行,林被带回襄城法院。

500万元执行款快速追回

经过协调,林表示愿意当场兑现70万元。同时,林的朋友持漳州市四家店铺的权属证明赶到法院,表示愿意以笔名将四家店铺转让给,并代为履行剩余债务。双方在当天晚上11点多的时候达成了一项高管协议,一个15小时的首席执行官跑了过来。

(记者洪灵奇通讯员彭满荣祁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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