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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中国将所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改革试点阵营,并于2017年7月简化了增值税税率。据笔者调查,建筑安装企业已逐步适应了营改增,但建筑业增值税仍有一些改进。

一是增值税抵扣链条虽然逐步完善,但抵扣环节仍存在问题。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增值税抵扣工作进展顺利,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及时进行认证和抵扣。然而,仍有无法扣除或获得发票的情况。如兴趣、好客等。不能扣除,这些企业的费用仍然比较大。大部分材料只能得到3%的增值税发票,而一些常用材料,如艺术涂料、壁画、五金等,则不能得到增值税发票,不能在综合计算中全部扣除。

建筑行业营改增 仍有完善空间

第二,少数企业的实际税负偏高。少数大型建筑企业报告称,由于资金进项大、资金回笼慢、核算周期长,如果加上资金的时间成本,实际税率达到6.3%,企业实际税负略高于行业整体税负。

第三,税收方式正在逐步向一般税收转变。笔者发现,大多数建筑企业对新项目选择一般的计税方法。主要原因是营地改造后的新项目基本上是甲方提供的材料,很少是简单的评估。

第四,税收过程中存在问题。有些流程仍然很繁琐,房地产企业开具预付款发票也很麻烦,导致每月在柜台进行卡结算。在增加津贴的前提下提前缴税是不合理的。目前,企业本期津贴较多,这不仅占用了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使得在其他地方提前纳税变得不合理。随意作废发票会带来麻烦。在物资采购中,供应商不纳税或人为作废发票,对发票接收单位影响很大,给发票接收单位造成损失。

建筑行业营改增 仍有完善空间

笔者建议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将企业的零星费用和利息纳入抵扣范围,以扩大抵扣范围,降低成本。

进一步简化税率。建筑企业普遍认为增值税税率仍然是多级的。建议参照国际增值税经验和发展趋势,进一步将增值税税率统一为两个等级,一个是主要税率,另一个是简单税率,这将改善会计、发票和纳税申报。

进一步简化纳税程序,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优化金税三期制度,提出增加“不开会”审批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发票作废的管理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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