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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7日电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17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电解铝企业通过并购实施产能置换。通知中明确指出,2011年至2017年关停并纳入淘汰公告的电解铝产能指标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更换,截止日期后不再进行更换。

根据通知,包括电解铝生产和铝锭生产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应通过兼并重组、企业集团内部产能转移等方式,以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和产能指标进行交易,获得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制定产能置换计划,实施等量或减量产能置换。

可用于产能置换的指标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要求的合规项目的产能。2017年10月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向国务院报告清理整顿非法电解铝项目的情况。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中已超过国家明确淘汰期的落后产能,以及2013年前关停但未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或省人民政府完成任务公告(以下统称淘汰公告)的产能,不得用于2017年10月建成的达标产能置换,以后也可用于产能置换。生产能力的数量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上的设计生产能力值为准。

电解铝产能置换时间表明确!逾期将不得置换

列入淘汰公告的2011年至2017年关停的电解铝产能指标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更换,超过期限后不再进行更换。

此外,企业获得的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应优先用于尚未完成产能置换的企业现有建设项目。现有项目未完成产能置换的,原则上不得用于其他新开工建设项目。(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电解铝产能置换时间表明确!逾期将不得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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